4月27日,由主办、上海证券报合作举办的“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2015)”专题研讨会在北京金融街(行情000402,咨询)举行。作为证券市场最重要的法规,《证券法》的修订不仅将重新审视和理顺市场框架,而且关乎每一位参与者的切身利益。“证券法修订的首要关注点是注册制改革。注册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但注册制不仅意味着发行方式的变革,更意味着更大的责任,要求把中间服务各个环节的责任都具体化、责任化。”原证券法起草小组组长王连洲在会上表示。
注册制发挥市场决定作用
就此次证券法修订的重头戏——注册制,原证券法起草小组组长王连洲表示,注册制就是要调动所有的资源,把资源推到社会承认的方向上去,这就需要监管机构的责任和功能的转变,既是对投资者负责,也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具有积极作用。
他指出,核准制存在很多弊端,形成了一个生态链,发行人、会计事务所、保荐人,一直到发审委,形成共同面对投资者的一方。因为存在着很大的寻租的空间,所以中国证券市场的先天不足就在这里。而注册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对于注册制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上,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副总裁吉路也表示赞同,他认为现在新三板的情况就是最好的体现。“我感觉新三板确实起到了注册制想达到的效果,就是资源配置,以及激发大家真正想为实体发展去融资。”
吉路称:“现在已经有很多互联网公司希望通过新三板借壳上市,这是资源配置作用的一个体现,但多数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拆红筹去VIE现象涌现
同样是谈到注册制改革、新三板制度改革,中信证券(行情600030,咨询)董事总经理方浩则把目光投向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他表示:“注册制改革、新三板制度的改革,为整个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活跃度打开了新局面。大量企业盯着注册制和新三板的上市前景。一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型行业企业,原来搭建了红筹架构打算境外上市,现在纷纷考虑上市路径有一个大的调整,包括拆红筹、解掉VIE结构等。甚至境外上市公司,也在纷纷考虑探讨如何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包括私有化退市、分拆上市。这也是符合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
方浩称,证券市场发展20多年,但是互联网、生物科技等新兴产业公司因为其特殊性,普遍无缘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注册制后,有助于这些公司融资工具的解决。注册制下,审核理念发生很大的变化,一定程度上将监管机构的责任转移到了中介机构身上,企业上市数量会大幅增加,交给投资人自身判断的机会大了很多。过去,投资银行的工作主要是判断持续盈利能力和合法合规性,属于前端工作;未来,投行的工作重心会后移,倾向于对投资故事的挖掘和塑造,对投资人的估值和判断进行引导,即转移到价值判断的模式,转向资本中介的收入业务结构。
信息充分披露是核心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在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的过程中提出,证券法修改应坚持问题导向,把加强投资者保护作为修法的根本宗旨和使命,完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制度,不断提高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
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问题上,信息披露可谓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表示,希望在证券法或对应的规范文件中适当体现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当信息符合重要性标准的时候就应该披露。”他举了例子,比如上市公司并购过程中存在有关部门审批不通过的风险,这个需要披露给投资者。接着他还讲到另外一个案例,某公司乙肝疫苗讲了12年的故事,结果每年都讲一次乙肝疫苗来了,爆炒一次,现在搞不下去了。张远忠认为,像这种情况,在信息披露的时候披露一下疫苗研制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哪些障碍,最后投资者可以自己判断信息。
“投资者不怕亏损,但是希望公平,三公如果落实好,无论是对机构,还是个人投资者,都是缓解个人心结的。”他表示,注册制之后,信息披露是比较基础的制度,把这个问题解决好,能够缓解很多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