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于佳欣)商务部3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流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表示,流通产业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发挥着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重要作用。但中国内贸流通领域还存在着流通成本高、效率低、安全保障不足等问题。同时,内贸流通领域立法分散、不成体系,并在诸多领域存在立法空白。构建符合新形势、新情况的流通法律法规体系势在必行。
据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陈福利介绍,征求意见稿将商品流通定位于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相关服务等贸易活动,既包括有形商品的流通,也包括与商品流通相关的服务活动。
“征求意见稿将维护国内市场统一开放作为立法的首要目的。”他说,这一法律围绕在商品流通领域“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主要就合理布局流通设施、维护流通安全、保障流通秩序、促进流通产业发展以及相应的监管体制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作者:于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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