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城新盛信托发布公告称,由于融资方经营等原因未能全部支付相关股权收益权回购款,故其无法全额支付投资者的到期利息。据了解,长城新盛信托的涉事项目已进入司法程序,且完成了相关资产的诉中保全,最终是否能到期兑付还不得而知。目前,多位投资人聚集在“长城新金和维权群”中,希望发行方予以披露更详细的项目进展。
作为今年首个“踩雷”的信托项目,长城新盛信托的公告不仅在春节期间给投资者“添堵”,而且引来业界各方关注。多位接受采访的分析师向经济导报记者表示,随着去年已经开始暴露的房地产行业风险,预计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领域今后或将更为谨慎。
利息支付延迟半个月
导报记者从投资者方面了解到,此次涉事项目为长城新盛信托发行的“长城新盛·财富3号宁波新金和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新金和信托计划”)。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资人告诉导报记者,本应收到该项目的半年利息,却发现账户里收到的利息不足两成。
对于投资者的疑问,长城新盛信托一份迟来的公告给出了解释。2月16日,长城新盛信托发布公告称,新金和信托计划一期的股权收益权的回购款484万元于2015年2月1日到期,由于融资方自身经营等原因未能全部支付上述股权收益权回购款,本次仅向投资者分配已收到的本期信托收益共计人民币75万元。
而对于在利息到期日半个月之后才支付利息并予以公告,投资人纷纷表示不满。“没有任何官方通知,主动联系后才发现有加了密的公告。”这位投资人对导报记者表达了他的不满。投资者认为,在484万元于2015年2月1日到期的该节点,发行方就应该向广大投资人披露该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长城新盛信托于2013年8月1日和2013年10月23日分别成立了两期新金和信托计划,原计划募集资金3亿元,实际募集资金总规模为2亿元。新金和信托计划一期和二期的期限均为24个月。
信披解释难以服众
导报记者翻阅该信托计划说明书中发现,该项目资金用于购买宁波新金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金和投资”)对旗下两家目标公司所持股权的股权收益权后,由新金和投资对两家企业进行增资扩股,企业将该笔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而有分析师告诉导报记者,这实际上是一则房地产信托项目。
透过新金和投资的抵押物,或能窥探一二。事实上,“金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韶峰,除了经营主业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销售外,另有宁波璟月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璟月湾”)开发璟月湾别墅地产项目,并提供璟月湾土地和在建工程作为上述涉事项目的抵押担保。
长城新盛信托表示,已于2014年12月3日以信托纠纷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新金和投资、陈韶峰等相关人员及公司的诉讼,并于2014年12月9日完成对“金和系”相关资产的诉中保全。
对于发行方的这一解释,投资者不太买账。有投资者不禁要问,为何在2014年12月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此重要的节点,长城新盛信托没有向投资人披露该信息呢?
在投资者提供的信托计划合同中,导报记者发现,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如发生下列重大事项,受托人在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重大事项以信托合同规定的方式通知受益人,并将披露资料存放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备查,并自披露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书面提出受托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其中,合同所言的重大事项就包括,“信托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发生资金使用方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信托计划目的实现或严重影响信托事务执行的重大变故”。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对重大事项临时报告规定:对发生可能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客户和相关利益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制作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并向社会披露。”
对于发行方没有履行上述合同约定,并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在多个关键节点没有对项目及时做出公告的行为,投资人均表示不满。
为何放弃强制执行公证?
虽然长城新盛信托方面一再表示,目前,公司一方面将加快司法诉讼程序,通过诉讼途径保障信托计划的安全,另一方面通过继续督促金和系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或寻找第三方接盘,以保证对委托人收益的安全。但或许发行方还有隐情,投资人并不买账。
从上述投资人所提供的与发行方沟通的录音来看,长城新盛信托合规部工作人员口头表示,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公司已经对抵押物放弃强制执行公证。对此,有分析师分析,这或许意味着发行方不具备对抵押物的掌控权,而投资人的资金也尚无着落。
而事实上,即使抵押物可以进入处置阶段,资金回笼也有一定难度。长城新盛信托在公告中就表示,由于房产市场低迷,“金和系”旗下璟月湾项目的建设和销售进度也受到影响,从2014年起销售额大幅下滑,从而导致其工程建设和费用基本全依赖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输送现金流。而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本身的经营特点和受目前经济形势影响,净现金流无法支撑璟月湾项目的建设。
据悉,有投资人已经将上述情况向监管部门举报。导报记者12日致电新疆银监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受理投资者的投诉,案件正在调查中。工作人员还表示,根据相关信访条例,两个月内会公布调查结果,如果案件复杂,则延期公布一个月。
除了焦急等待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外,多位投资还向导报记者表达了他们的诉求:投资人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召开“受益人大会”,以行使自身权利。同时,希望长城新盛信托毫无隐瞒的就新金和信托计划向广大投资人进行说明。
12日下午,导报记者致电长城新盛信托北京财富中心,希望了解情况。对于导报记者提出的多项问题,其工作人员仅表示,“已按合同约定做了公告,没有什么可说的。”截至目前,该信托项目是否按期兑付还不得而知,导报记者后续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