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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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加入日期:2015-10-8 3:50:31

  根据《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代码:150282)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金融地B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之金融地A份额(代码:150281)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产基金份额的情况,因此,金融地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三、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代码:150282)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B份额将恢复到初始2倍杠杆水平。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金融地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场内的金融地产基金份额、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金融地产基金份额、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金融地A份额与金融地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金融地产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8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利得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

  推出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10月8日起利得基金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一、具体代销的基金名称及代码如下:

  二、“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从代销之日起,投资者可在代销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其具体规定。如果代销机构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的具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代销机构最新的规定为准。

  三、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参加代销机构的基金申购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和定投申购基金的(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享受费率优惠。各基金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代销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特别说明: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每年开放一次,不开展日常申购和定投业务。

  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基金未开通定投业务或者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对于相关代销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33-7933

  网站:www.leadbank.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新兴

  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销机构的调整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披露了《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告从2015年10月8日起,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代理销售公司旗下的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892)。

  现由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正在测试中,暂停代销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代销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5年第10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5年10月8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7日的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咨询办法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2666。

  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2350088。

  4、本基金销售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品今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