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0月4日电(记者姜伟超)为推广新能源汽车,甘肃省公安部门日前出台措施,对新能源汽车核发专用号段,并规定新能源汽车上路不实行机动车限行限号措施,享有可共用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等通行便利。
甘肃省交警部门统计,截至目前,甘肃省共有270余辆新能源汽车登记挂牌后上路运行。从2014年开始,甘肃省新能源汽车的销售挂牌量明显增加,但增幅不大。
按照甘肃省2014年出台的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到2016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将达到5500辆,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将达到7700辆,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此,甘肃省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等方面都有扶持。
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介绍,为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步伐,甘肃省公安部门日前针对新能源汽车专门出台了差别化交通管理规定,在明确对新能源汽车不实行机动车限号、限行措施的同时,新能源汽车还可享有共用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等通行便利。
此外,对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享有专属号段,实施保险分类管理并给予优惠和便利;凡是在甘肃省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省内还将享受停车费减半的优惠。
作者:姜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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