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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7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0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各位董事,2015年10月16日上午10: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1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与拓北公司合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经七路加气站整体资产23,923,833.89元,及现金1,919,199.27元,合计出资总额25,843,033.16元,与石河子拓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新疆天富惠业燃气有限公司。其中,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占新疆天富惠业燃气有限公司总股本的32.30%。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建设石河子市集中供热节能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建设石河子市集中供热节能改扩建配套热网首站项目及西一路(天山路至北二路)热力一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合计为49,179,345.31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天科合达申请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北京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其截至2015年7月31日的全部股东作为共同发起人,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名称
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确定为77,194,350.00元,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16,024,617.74元,按1.503:1折合77,194,350.00股作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剩余38,830,267.74元转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3>、设立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4>、发起人及持股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天科合达改制基准日的全体股东,根据出资比例界定的净资产份额按1.503:1比例折合成股份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持股比例不变。改制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77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0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各位监事,2015年10月16日上午10: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监事谢晓华女士因出差无法联系,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2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与拓北公司合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经七路加气站整体资产23,923,833.89元,及现金1,919,199.27元,合计出资总额25,843,033.16元,与石河子拓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新疆天富惠业燃气有限公司。其中,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占新疆天富惠业燃气有限公司总股本的32.30%。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建设石河子市集中供热节能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建设石河子市集中供热节能改扩建配套热网首站项目及西一路(天山路至北二路)热力一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合计为49,179,345.31元。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天科合达申请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北京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其截至2015年7月31日的全部股东作为共同发起人,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名称
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确定为77,194,350.00元,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36,024,617.74元,按1.503:1折合77,194,350.00股作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剩余38,830,267.74元转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3>、设立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4>、发起人及持股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天科合达改制基准日的全体股东,根据出资比例界定的净资产份额按1.503:1比例折合成股份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持股比例不变。改制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78
对外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天富惠业燃气有限公司”(下称“惠业燃气”)
投资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出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述(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与拓北公司合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下称“天源燃气”)以其所拥有的经七路加气站整体资产23,923,833.89元,及现金1,919,199.27元,合计出资总额25,843,033.16元,与石河子拓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拓北公司”)合资设立新疆天富惠业燃气有限公司。其中,天源燃气占惠业燃气总股本的32.30%。
惠业燃气目前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已于2015年10月1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天富惠业燃气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56小区9栋107号—10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月军
经营范围:天然气的销售,天然气工程建设,燃气应用技术咨询服务等。(具体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投资主体、股权结构:
惠业燃气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拓北公司以其天然气项目的相关资产出资54,156,966.84元,占惠业燃气总股本的67.70%;天源燃气以其所拥有的经七路加气站整体资产出资23,923,833.89元,并以现金出资1,919,199.27元,合计出资总额为25,843,033.16元,占惠业燃气总股本的32.30%。
上述资产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均已由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其中拓北公司天然气项目的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为55,491,692.71元,评估价值为54,156,966.84元;天源燃气经七路加气站整体资产账面价值为23,906,198.94元,评估价值为23,923,833.89元。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及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天源燃气作为本公司经营天然气业务的子公司,目前在石河子地区天然气市场面临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拓北公司和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拓北公司主要经营工业天然气的供应。本次天源燃气与拓北公司合资设立惠业燃气,可充分利用拓北公司在北工业园区现有供气管网,结合天源燃气充足的气源供应,进一步满足北工业园区工业发展的天然气需求;同时新公司可承接拓北公司原有大量的工业用气客户,有利于公司扩大在该区域的工业用气规模,扩大公司在石河子地区天然气产业的市场占有率,对公司天然气产业发展有着较大的经济效益和战略意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天然气产业发展受产业政策及上游气源公司供应情况的影响,故 公司经营存在一定政策风险。另外,国内经济大环境会影响工业用气企业的开工生产情况,从而影响工业天然气的消费量。
五、相关附件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79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5年10月16日11:00分在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陈军民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程伟东先生代为出席;董事顾根华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程伟东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石安琴女士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刘德学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石安琴女士代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谢晓华女士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监事邓海先生代为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史雪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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