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日前,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上海证券)深圳福虹路证券营业部因两融业务违规,深圳证监局对该营业部进行了举报事项核查。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福虹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指出,上海证券深圳福虹路营业部通过沿用原有客户资金账户的方式,为6名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的新客户开立了融资融券账户(按规定,必须开户半年以上才可做两融业务)。
深圳证监局认为,该营业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1]3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同时反映出该营业部客户账户管理内控不完善。
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深圳证监局表示,营业部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规范经营行为。
今年以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融资类业务快速发展,规模较大。
去年12月,证监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将检查部分券商的融资类业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并表示,证监会已启动了融资融券业务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修订还在进行中,条件成熟后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此前,根据证券时报的报道,上海证券并非为交易时间不满半年的客户开立融资融券账户的唯一一家券商。此前,湘财证券等三家券商就曾因开展融资类业务违规遭到监管层通报批评。其中,湘财证券为39名不合格投资者进行违规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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