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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接到通知,公司第二大股东陈伟志先生于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9月26日下午收盘,陈伟志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57,574股,占总股本的1.69%。本次减持后,陈伟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413,565股,占总股本的4.9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陈伟志
竞价交易
2014年9月26日
13.91
464,900
0.20%
2014年9月25日
13.60
553,928
0.24%
2014年9月24日
13.22
434,800
0.19%
2014年7月29日
9.15
330,000
0.14%
2014年7月24日
9.00
10,000
0.004%
2014年7月22日
9.54
379,200
0.17%
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18日
9.07
1,684,746
0.74%
合计
3,857,574
1.69%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陈伟志
合计持有股份
15,271,139
6.67%
11,413,565
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35,569
3.34%
3,777,995
1.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35,570
3.34%
7,635,570
3.34%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其中4,28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 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伟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99%,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 陈伟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作出如下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2014年9月26日,陈伟志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5、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陈伟志先生关于本次减持股份情况的说明;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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