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修订继承了以前的主要内容。核心,是将审批变成事后备案,去行政色彩,更加市场化。”证监会债券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取消审批,对发行人而言将资产证券化变成市场化的融资手段,另一方面还需要更多地考虑如何保护投资人,而监管主要就体现在负面清单上]
从2月到10月,暂停半年多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已经在券商案头堆积成山。业界对相关规则的出台,已是“望眼欲穿”。
9月26日,《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修订稿)》(下称《管理规定》)及配套规则终于发布,开始了公开征求意见。
“这几个月我们在研究一个难点问题,就是审批可以给监管层一个可以审视的时间,但是审批对投资人和券商来说就意味着等待时间较长。”证监会债券部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最终决定还是要更加市场化,取消审批,采取“事后备案+负面清单”的方式监管资产证券化业务。
核心:事后备案+负面清单
今年2月,证监会公告取消了证券公司专项投资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行政审批也相应取消。审批取消,但是资产证券化业务还是要开展,只是监管要进行转型。
证监会日前完成了对《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修订,并在上周五推出了《管理规定》以及配套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以《证券法》、《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上位法,统一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特殊目的载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第二,将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主体范围由证券公司扩展至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并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更名为《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第三,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市场化的证券自律组织事后备案和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此外,证监会还对重点环节强化监管,制定信息披露、尽职调查配套规则,强化基础资产的真实性要求,加强投资者保护。
“这次修订继承了以前的主要内容。核心,是将审批变成事后备案,去行政色彩,更加市场化。资产方面跟以前区别不大,没有革命性的变化。”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取消审批,对发行人而言将资产证券化变成市场化的融资手段,另一方面还需要更多地考虑如何保护投资人,而监管主要就体现在负面清单上。
事后备案与负面清单是监管部门寻求监管平衡的手段。
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完成了内部机构设置调整,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权限划归新成立的债券部。债券部的职能之一就是“拟订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上市交易的监管规则、实施细则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
《管理规定》也是债券部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首次立规。“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与债券相比要复杂一些。”上述负责人对表示,因此证监会出台了尽职调查指引等配套规则。
负面清单很快推出
审批取消之后,资产证券化业务需要在专项计划设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设立情况报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上述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负面清单是这次资产证券化规则修订的一项核心内容,预计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很快推出备案办法,负面清单将以备案办法附件形式一同发布。
关于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尚没有透露,不过预计名单会定期公布,公布周期可能是半年或一个季度。“关于负面清单正在讨论一个问题,就是下一步可能会进行动态调整。”上述负责人称,名单目前已经比较完备了,但是积累一定时间之后可能要进行更新。
一位券商分析人士对表示,本次出台的规则与5月份券商创新大会时确定的方向基本一致,即取消审批改成备案制,由券商子公司、资管子公司、基金子公司作为业务主体。
“资产证券化是券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资产证券化又是券商很多创新的来源和基础。我们也希望看到政策颁布,在10月份快速推出来。”该人士称,目前券商积累了大批停滞的资产证券化项目,需要赶快消化厘清。
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否纳入监管范围的问题,上述证监会负责人表示,《管理规定》没有明确纳入,但是对信贷资产进入证券市场留了“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