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证券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证监会提出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事前审批许可的意见,已被本次《证券法》修改采纳,本次《证券法》修改是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对《证券法》个别条款进行的修改。
2013年,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证监会提出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事前审批许可,并根据要求向立法机关报送了修改《证券法》涉及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批内容条文的建议。本次《证券法》修改采纳了上述意见,已于8月31日发布实施,证监会将据此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条文,随后发布。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证券法》的修改是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对《证券法》个别条款进行的修改,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证券法》修订工作是两个不同的事项。据证监会了解,目前全国人大财经委正在积极推进《证券法》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