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土改势在必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加上最高执政者强烈的经济发展使命,使得我国土地制度的制度性缺陷发酵,对经济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所有问题几乎都和土地制度有关,从土地制度缺陷推演下来,现实中国确实与我们的推理结论形成印证:城市发展的粗放和畸形、土地空间布局不合理导致大量土地浪费闲置、耕地保护受到挑战以及农民利益受损导致社会矛盾多发等。如果不改变现有的土地制度,想要在耕地保护、公民土地权利保障和城镇化之间找到平衡点的话,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基本制度约束下土改的理想方向。由当今中国的客观政治环境出发,针对上面提到的各种经济社会问题的制度根源,我们认为土地制度改革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力: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完善国有土地产权治理结构、取消“城市土地=国有土地”的规定、规范征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以及土地管理从指标管制走向规划管制转变。
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下一步土改的指引,但并不细致。《决定》中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内容非常丰富,然而《决定》是高度概括的方向性指引,不可能告诉我们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和路径,尚有很多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通过对《决定》的分析以及充分借鉴以往的土地改革试点经验,我们进行了情景分析以展示未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有可能达到的状态和比较彻底的状态。
户改文件最新表述引积极猜想。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从文件中“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的表述来看,如果这样的政策在未来全面铺开,那么“模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望清晰起来。这样来看,我们或可以期望土改向较为彻底的状态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