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冒牌”研究报告引发了一场“血案”。上周四,一篇冠名“国泰君安策略团队”的看空报告在网上和微信圈中疯转,股市瞬间被惊乱,大盘和股指期货双双暴跌。究竟谁在导演这场诡异的“血案”?又有何目的?对此,市场一致呼吁彻查幕后推手。
谁是发布者真假难辨
“冒牌”国泰君安看空报告是在8月14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出现的,随后大盘顺势由阳转阴,大幅下挫。“国泰君安一直是今年以来市场最大的多方,且股市近期确实出现较大的上涨行情,其言论已树立了一定的权威性,这也正是该篇看空报告会引发市场大量抛售的原因。”北京的一位市场人士指出。
而之所以说这份看空报告为“冒牌”,是因为国泰君安当晚就否认其曾发布看空报告。昨日,国泰君安新闻发言人在电话中回应北京商报记者说,我们已经在公司研究所的报告库里查证过了,没看到有这样的报告,也没有任何一位研究员发出过这样的报告。与此同时,国泰君安首席策略分析师乔永远在电话中也表示其已第一时间向投资者发布了相关声明,大意是对A股市场的认识没有变化,不要相信来自其他渠道的谣言和传闻。
那么,究竟谁是该份看空报告的幕后推手?从目前市场的观点来看,虽然国泰君安予以了否认,但是仍有观点认为不排除是国泰君安为之。“那份看空言论写得挺专业的,说得也有些道理,依然有可能是国泰君安写的,只不过它没想到会引发这么大的震动,况且市场也不希望股市跌。”上述市场人士分析表示。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也猜测说这有可能是出于国泰君安的分析师之手。
疑机构借机做空股指期货
尽管该份来历不明的看空报告是否出自国泰君安还存在争议,但是其导致的结果是非常明显的,即当日大盘和股指期货都出现大跌。因此,市场中还有另一个主流的观点,可能是机构在借机做空。
“上周五是股指期货的交割日,期指移仓本来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大盘震荡,这个时候再添加一点料,那市场肯定是会非常不稳定的,这些结果都是可意料的,如果不是国泰君安自己发布的,那最大的可能就是有机构在试图做空股指,从而在股指期货上谋利。”资深投资者王杰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的确,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上周四不仅大盘全线下跌,上证指数大跌0.74%,深证成指大跌1.09%,而且股指期货也突发暴跌,主力合约 IF1409在当日下午非常明显地一路向下,最终报2349.2点,大跌0.8%。并且当日的成交量也非常大,IF1409合约共成交65.69万手,而此前大多时候都在10万手以下。
事实证明,如果是真有机构在借机做空,那么他们显然已大功告成。
律师呼吁监管层介入调查
发布时间巧妙、煽动力极强的研究报告对股市造成的影响已有目共睹,然而时至今日,仍未听到监管层要追查肇事者的消息,这不禁让市场感到担忧。
“若这种打压股价的行为不得到遏制,那对资本市场来说是一种很大的伤害。”一位证券人士表示。尹中立对此更是直言,“我觉得这要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因为通过一个信息或造谣能够对市场心理产生巨大的影响,尤其是在金融衍生品工具越来越多的背景下,它的影响会越来越大”。
事实上,在北京商报记者的采访中,律师也明确指出这些行为已构成了违法,理应得到相应处理。“如果是别人冒充国泰君安的话,就带有违法性了,它肯定有具体的目的在里面,这相当于是散布谣言,监管层应该去追查;如果是国泰君安自己发的,然后它又否认,也会涉及违法行为,这说明它对消息的把控不严格,处理事情不严肃,有扰乱市场之嫌,证监会也可以追责。”汇法网CEO、北京市上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靖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也有同样的观点,他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如果报告不是出自国泰君安之手,那么“冒牌”看空报告就属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78条之规定,呼吁证监会尽快介入调查。
那么,这类违法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置呢?根据《证券法》206条规定,对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监管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3万-20万元罚款。“恶意发布做空研报,很可能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厉律师称,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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