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13日发布《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意见明确,要加快建设现代资产管理机构,支持差异化发展,鼓励综合性、集团化大型资产管理机构与专业化、特色化中小型资产管理机构并存发展,鼓励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外包,推动降低基金管理公司的运营成本。
意见指出,要完善治理机制,支持基金管理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形式,支持建立专业人士持股。推动双向开放,适时逐步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推动基金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作用,积极代表公众投资者行使权力。落实机构合规风控的主体责任,督促机构及人员严守道德底线与职业底线。
根据意见,证监会将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围绕市场需求自主开发跨境跨市场、覆盖不同资产类别、多元化投资策略、差异化收费结构与收费水平的公募基金产品,鼓励公募基金在投资范围、投资市场、投资策略与产品结构等方面大胆创新。
意见还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发售以公募基金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鼓励基金管理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合作。
在监管方面,意见指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原则监管,分类别、渐进式探索资产管理业务“负面清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事中监测检查与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此外,意见还放宽行业准入,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主体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同时,加快推进基金法实施工作,清理精简公募基金法规,完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公募基金注册制,积极推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出台,推动建立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的监管规则。
作者:赵晓辉 陶俊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