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创业板将探索如何为有潜力,但尚未盈利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服务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日前在湖北武汉出席“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引领创新驱动发展”论坛时表示,下一步,创业板将探索如何为有潜力,但尚未盈利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服务,真正回归创业板的本源。
宋丽萍表示,随着近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能力不断提升,一大批新兴产业的领军企业在资本市场支持下取得良好业绩,进一步坚定了科技与资本结合的信心。以深市为例,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共有1578家上市公司,1021家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32家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这批上市公司是高新技术产业代表,去年年报数据显示这批企业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营收增长快,盈利能力强,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强度持续提高,利用资本市场并购活跃,得到市场高度认可。去年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企业为主的创业板,指数出现结构性上升。”宋丽萍说。
今年5月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新时期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发展和监管进行了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引导创新创业的功能机制优势,新“国九条”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壮大主板、中小企业板,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对此,宋丽萍表示,新“国九条”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将使资本市场更加有效对接不同成长阶段和成长规律创新型企业,对企业发展起到关键支撑作用。
与此同时,宋丽萍表示,证监会颁布了新修订后的创业板首发办法和再融资办法,已经迈出了落实新“国九条”重要的一步。新兴产业企业具有非线性成长特点,过去标准更多是针对传统产业,过分强调历史业绩连续性、稳定性,使很多处于发展关键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往往因为业绩的一时波动,倒在发行审核的门槛前,错过资本市场的机会。相反一旦达到传统上市标准时,企业发展又往往进入成长“中后期”,不需要大的资本支出了,此时进入资本市场不仅容易导致资本错配闲置,投资者也难以分享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阶段的成果。为此,修订后的首发办法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简化了其他发行条件。
她同时指出,再融资办法的出台弥补了创业板近五年来再融资机制缺失的问题,还建立了创新型企业十分急需的小额快速融资制度。新兴产业变化快,企业对投资决策的效率要求非常高。以并购为例,创业板并购多为同行业或产业链整合以及人才、技术并购,频次高,规模小,速度快,商机稍纵即逝。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机制的建立,就是资本市场适应创新型企业的特征需求进行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