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交通委公布推广环保型公交车的实施方案。按计划,到2017年,沪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比例将占全部车型的30%。各区(县)被要求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加大纯电动车和天然气车的应用规模。
市交通委、发改委、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实施意见》提及,现阶段,市中心区以油电混合车型为主、电电混合等新能源车型为重要组成、其他环保车型为补充。各区(县)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加大纯电动车和天然气车的应用规模。今后,根据国家政策和车辆技术进步情况适时调整。
按照计划,从2014年起,本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其中新能源公交车应不低于更新或新增总量的30%。力争到2015年,本市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使用规模达到3000辆;到2017年,争取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比例达到30%。
上海的市区(县)二级财政将安排专门资金,对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推广应用进行支持,分为购置补贴和运营补贴。
实施意见明确,公交企业在购车时,还可获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纯电动(含电电混合)公交车、超级电容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国家财政补贴标准,上海财政给予相应标准的配套补贴。
对于使用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新增的运营成本,财政按照8年运营周期给予相应的补贴,补贴标准按年核定,每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