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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回归债券部

加入日期:2014-3-1 2:06:42

  本报记者 盛青红 广州报道

  券商资产证券化迎来发展转折点,原有载体—券商专项资管计划被证监会取消,而其归属也终于水落石出:被新设立的公司债券监管部收编。

  2月2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资产证券化业务由证监会新设立的公司债券监管部负责,具体办法将会在近期发布。

  “据我所知,快的话,1个月内应该会有进一步的文件出台,现在只能等。”南方某大型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在当天二级市场上,券商股也是“蓄谋造势”,午后集体异动,个股涨幅均超3%,其中方正证券(601901,股吧)和山西证券(002500,股吧)涨停,国海证券(000750,股吧)涨7.16%,招商证券(600999,股吧)、西南证券(600369,股吧)均涨逾6%。

  专项资管黯然告终

  2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其中“证券公司专项投资审批”名列其中。市场人士还一度将其解读为专项资管将走向备案制。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证监会2月25日发布公告,不仅取消了证券公司专项投资业务的审批,也同时取消了该项业务。

  证监会一纸文书结束了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9年的坎坷之路。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就是为了当时2005-2006年做企业资产证券化而设的。”前述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2005年到2006年之间,企业融资比较困难,监管部门有意在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上做些开拓和创新,券商专项计划应运而生,“现存的专项资管计划几乎都是资产证券化项目,而像分级等衍生品可以放在集合资管里做。”

  2005年8月,中国证监会批准了中金公司设立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的申请,标志着券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起航,也拉开了证监会系统下的资产证券化序幕。2009年和2010年,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专项资管业务审批处于停滞状态,而券商集合资管和定向资管业务却在该阶段取得快速发展;直到2011年下半年,专项资管业务才重新进入证监会的审批流程中。

  相比于集合资管和定向资管的五彩斑斓,专项资管业务的发展却暗淡无光。

  华宝证券在研报中指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券商大集合和小集合产品规模分别为2032亿元和1537亿元,定向资管规模为4.84万亿元;而专项资管规模仅111亿元。

  曾经被寄予厚望,也被认为是券商创新重要平台的专项计划为什么一直难以成气候?

  “相比于定向和集合业务,专项业务缺乏制度上的支持。”平安证券资管部人士告诉记者,券商集合业务有《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指引规范、定向业务也有《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可参考,“但专项资管则一直没有业务细则出台,如果单从工具安全上来说,信托比专项更靠谱。”

  上述平安证券资管部人士进一步对记者指出,“在实际操作上,一方面,专项计划在法理上存在比较大的瑕疵,监管层在审核的时候时间比较久,短则半年,长则1年多,另一方面,现在企业融资途径多元化,相比较而言,借用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融资的成本比较高。”

  券商专项计划因资产证券化而生,现在也因其新环境下的发展需求而死。

  资产证券化申报暂缓

  根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审批进程显示,截至2月27日,在审的券商资产证券化数量有37个,其中2014年1月份上报材料的有8个。

  随着证监会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重视,专项资管这个载体(SPV)已经不适合资产证券化,那么证监会系统下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又该何去何从,现已经申报在审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又该如何处理?

  对此,张晓军表示,对于已经提交但尚未受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申请,请相关证券公司自行撤回;已经受理的,相关证券公司可以撤回,未撤回的,证监会将按照规定尽快完成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关决定。

  “据我所知,快的话,1个月内监管层就会出进一步的指引性文件,这1-2个月应该是过渡期,对券商业务影响不大。”前述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说,“后续不走专项资管这个载体,也会有信托或者是证监会安排的其他载体,但是看监管层的意思,未来业务流程只会更简化,并且在法律上更有据可依。”

  至于此前市场预期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审批制走向备案制,上述资产证券化负责人则认为,从实际层面考虑仍比较难实现。

  根据资产证券化业务项目现有的申报流程,券商先向市场部提交申请文件,市场部再组织专家组论证,没通过继续补充材料再论证,论证通过才能向机构部递交申请材料,机构部正式受理后5个工作日出受理通知书,再经过第一次、第二次反馈进入预审,评审委员会对预审报告进行审核再决定是否核准通过。

  从这个流程看出,向机构部递交申请材料之前,在交易所论证就是一个比较久的过程。“资产证券化计划是个流通的、标准的融资工具性产品,不同于集合产品,技术含量高、设计复杂,相对应的风险因素也存在,需要监管层的监管指引,退一万步讲,审批放松,在交易所的技术论证也是必不可少的。”前述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表示。

  回归债券部

  张晓军在2月28日的新闻例会上明确表示,根据职能分工,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工作将由新设的公司债券监管部负责,同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

  根据中央编办最新的批复意见,发行监管部、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合并为发行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合并为上市公司监管部;期货监管一部、期货监管二部合并为期货监管部;机构监管部、基金监管部合并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新设立公司债券监管部、创新业务监管部、私募基金监管部、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

  据记者了解,此次新设立的“公司债券监管部”的前身是2011年成立的“债券办公室”,当时债券办公室被冀望除了推进公司债的发展,还承担推进资产证券化、高收益债券等创新品种的重任。

  “回归债券部监管更妥当。资产证券化业务本质上属于融资行为,是一种融资工具,纳入到机构部监管不是很妥。从监管层面来讲,机构部是对证券公司等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管,相反,债券部本来就是负责融资类业务的。”上述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业内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回归债券部的主流论调是利好券商。“未来,资产证券化按固收类产品对待,不再搞特殊化审批,相对而言,将来会简单点。也许就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债’而已。”上海证券固收部人士表示。

  (本报记者包涵对本文也有贡献)

编辑: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