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沉寂了近9个月之后,光大乌龙指事件“主角”杨剑波起诉证监会一案终于走进宣判环节。 昨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驳回杨剑波的诉讼请求。法院针对此前庭审产生的四大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地阐释,最终裁定证监会对事实认定清楚,无违法程序。杨剑波当庭表示上诉。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601788,股吧)自营部门交易出现“乌龙”事件,在进行ETF套利时,错误地下单234亿元买入,大量买单瞬间让沪指上涨了近6%,最终成交72.7亿元,“乌龙”事件导致当天A股和股指期货市场出现大幅波动。而在市场还到处猜测意外如何发生的时候,光大证券做出了借道ETF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锁定亏损的措施,杨剑波正是当时光大证券的策略投资部总经理,负责相关交易。证监会后来认定这一行为是内幕交易,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顶格”行政处罚措施,光大证券被罚5.23亿元,杨剑波等人则分别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2月8日,杨剑波因不服证监会的判罚,将证监会告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证监会的相关处罚决定。而法院随后立案,于4月3日进行了公开审理,不过由于案情复杂,宣判时间一拖再拖,分别于今年5月16日、8月15日和11月17日三次下达延期宣判通知,直到昨日才作出裁决。
据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根据证券法相关条款,证监会具有做出被诉处罚决定和被诉禁入决定的权利,也有明确法律依据,事实清楚,无程序违法之处,因此一审判决杨剑波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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