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签署了在泰国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之后,将确定曼谷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同日,中国人民银行还与泰国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700亿泰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上述安排标志着中泰两国金融合作迈出新步伐,有利于中泰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
2014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签署了在泰国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之后,将确定曼谷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同日,中国人民银行还与泰国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700亿泰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上述安排标志着中泰两国金融合作迈出新步伐,有利于中泰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