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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证券化转备案制千一利润信托公司争破头

加入日期:2014-11-30 22:05:55

  从导向到落地,信贷资产证券化审批制转备案制的过程并不漫长。20日银监会正式发文,信贷资产证券化进入常态化阶段。

  作为“99号文”中提及的六个转型路径之一,各信托公司纷纷瞄准备案制带来的机会。

  现有的业务结构中,信托多以类SPV的身份介入,主动管理领域难见优势。但消沉一时的银信合作业务,却借此看到曙光。

  多位信托公司人士如是说,与国有大行相比,中小银行如股份行、城商农商行有更大的市场潜力,也是未来瞄准深耕的领域。

  逐笔审批取消

  理财周报记者日前获悉,20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银监办便函1092号文)(下称“《通知》”),由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第四次会议和银监会主席第八次会议决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银监会表示,本着简政放权原则,未来银监会不再针对证券化产品发行进行逐笔审批,经申请取得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证券化产品前需进行备案登记,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可开展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工作。已备案产品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发行,三个月内未完成发行的须重新备案。

  备案过程中,各机构监管部应对发起机构合规性进行考察,不再打开产品“资产包”对基础资产等具体发行方案进行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合格中介机构应针对证券化产品发行方案出具专业意见,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

  对于相关业务资格申请,通知表示,已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豁免资格审批,但需履行相应手续。

  自2013年7月国务院“金十条”明确提出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化发展至今,信贷资产证券化进入“常规化”落地用了不到一年半的时间。

  多位信托人士均认为,转型期间,备案制给了一个开放的信号,流程简化,这块业务未来规模一定会慢慢起来。资产证券化是现在成为信托一个较为明朗的机会。

  西部地区某信托公司人士则透露:“早就在做业务准备,目前正在向银监会争取资格,今年提资格申请的公司比往年要多。”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项业务起始至今近十年中,今年的业务量呈井喷态势,截至11月底,产品发行规模达2179.48亿元。

  去年10月央行与银监会召开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会议,确定新一轮资产证券化试点总额度为4250亿元。根据监管意见,此轮资产证券化试点中信托公司是唯一受托人。

  银信合作曙光

  银信合作是信托重点业务之一。此前,银信合作模式主要为商业银行理财资金、同业资金等表外资产借助信托通道投资非标资产,在受到“127号文”限制后,银信合作一度陷入低谷。而现在,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制仿佛一抹曙光照到谷底。

  从已有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来看,银行是主流。最先入场的是包括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在内的政策性银行及四大行。

  而后发行主体日趋多元化,城商行、农商行、汽车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也逐步成为资产证券化的潜在对象。

  “在资产证券化领域,大型国有银行的参与意愿并不强烈,实际上股份行、城商行等中小银行的市场潜力更大,这类银行对改善信贷结构、资产出表的需求远高于四大行。”一位信托公司研究部人士认为。

  截至今年11月,股份制商业银行规模合计达712亿元,已超过四大行的业务规模,到年末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长。同时已有4家农商行,14家城商行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407亿元。

  华东一家城商行投行部经理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上个月我们刚做了第一单,现在实行备案制了,银行业务布局上也做了调整,预计明年或后年将把资产证券化作为常规业务开展。”

  平安信托首席风控官兼总经理助理顾攀亦公开表示,平安信托有针对性的进行了2014年度的业务部署,其一是加强资产证券化方面的投入力度,尽快扩大业务规模,以弥补银行体系资金逐渐下降的流入额。

  两方需求的齿轮逐渐咬合。

  上述投行部经理表示:“现在产品结构里信托是必须的一环。银监规定信托公司是试点业务唯一受托人,而我们也与券商专项资管计划的团队接触过,但在资产隔离、监管归口等方面信托更合适。”

  不过,信托在资产证券化中的主导性不强,仅以SPV角色,充当制度载体和通道职能。“像结构设计等核心部分都是券商来完成的,券商同时是产品的承销机构,产品中另一个必要角色。”上述人士透露,“信托的竞争很激烈,做一单业务利润最多也只有千一,大部分都达不到这个比率。”

  虽然利润微薄,但信托公司之间仍不惜为分到一杯羹降低费率。

  理财周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近半数信托公司获得信贷资产证券化资格,但其中发行过产品的有19家。19家具有经验的信托公司在业务规模上仍相距悬殊。发行规模在前五位的信托公司分别是中诚信托、中信信托、金谷信托、中海信托和华润信托。

  “在经过初期竞争之后,下一步业务能做多大就要看资源和专业化了。如果培养专业团队,未来在财务顾问、发行承销领域能够提供全面服务的时候,利润空间会随之放大。”

  今年银监会“99号文”中也明确指出要提高信托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增加值,从SPV扩展到财务顾问、发行承销等工作。

  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之外,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也为信托公司所看好。

  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以商业银行消费类贷款为基础资产,信托公司发起设立信托计划受让上述贷款债权资产,将该信托计划份额在私募市场上进行发行。

  以外贸信托为例,截至2013年底,其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近800亿元,其中公募信贷资产证券化约100亿元,私募个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近700亿元。

  今年发行的“中海信托??平安银行(行情,问诊)汽车消费贷款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是该类业务的一个代表。

  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以银行的信用卡贷款和汽车贷款等消费类贷款为主。试水该类业务的多是股份制银行,类似的还有紫金信托“兴信1期兴业银行(行情,问诊)信用卡应收账款类证券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此类业务基础资产缺乏统一的合格标准定义。在法律完善之前,风控方面难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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