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首次公开发行(IPO)重启之后,已过会的51家公司一俟拿到批文,就忙不迭招股发行,邀请各路机构赶赴“盛宴”。当奥赛康(300361,股吧)推出近32亿老股“大餐”,存量发行近乎成了为大股东“私人订制”,终于引致证监会出台严格的监管措施。
本轮新股发行改革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加快推进市场化,为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转轨”创造条件,其中有两项举措格外引人关注:一是扩大券商自主配售权,二是监管层不再调控发行节奏。对于成熟市场而言,这两项举措早已驾轻就熟,但在A股市场出现“水土不服”,引发一些业内人士对改革的质疑。
对于此次改革的大方向,此前各方已有高度共识,这与新一届领导机构倡导的取消行政审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极为契合,杜绝权力寻租,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不过,目标方向一致,还需深入体察国内外市场个体差异。A股市场之所以出现“水土不服”,两大内在因素不可不察:一是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二是现实的执法环境。近几年A股市场持续低迷,与外围市场形成鲜明反差,尽管创业板出现结构性行情,但是股市明显缺乏赚钱效应,因此,当IPO闸门重新打开,即便有数十家公司扎堆发行,依然吸引各路机构进场“哄抢”,监管层希冀通过扩大供给来调节新股供求关系的努力并未奏效,本想把板子打在一级市场身上,结果让二级市场愈加承压。
我们再来看看资本市场的执法环境。证监会主席肖钢去年在《求是》杂志撰文时指出,“近年来证监会每年立案调查110件左右,能够顺利作出行政处罚的平均不超过60件;每年平均移送涉刑案件30多件,最终不了了之的超过一半。”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证监会共作出84项行政处罚决定和21项市场禁入决定,全年作出的处罚决定同比增加41.1%,市场禁入决定也大幅攀升,罚没款金额更是创出证监会成立以来新高。过去一年,证监会在加强执法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不过如何实现“老虎苍蝇一起打”,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要真正让各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职,让制度规则产生强大的震慑力与约束力,必须有严格的制度做保障,严格的执法做表率。应该看到,在现行制度架构下,发行人、主承销商、询价机构三者之间的博弈并不充分,无法形成严格的制衡约束机制。而主承销商与询价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券商作为询价机构参与其中,在巨大经济利益驱使之下,客观上有结成同盟的利益诉求。因此,监管部门赋予主承销商更大的新股配售权,有可能导致权力被滥用,进而诱发道德风险,成为主承销商为特定机构“私人订制”、进行利益输送的灰色地带。因此,在目前新股发行依然是卖方占据优势地位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不能放任自流,必须加强对新股发行过程监管,对违规机构要祭出重拳,暂停或者取消其保荐、询价资格,涉及发行人的,暂停或者终止其发行资格。对于业已存在的问题,也须抓紧研究,不断完善相关规则,尽快拿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法。
随着纽威股份在沪市挂牌,中小板、创业板也将迎来新兵,本轮改革就将走过完整的发行流程,尽管后期还会出现诸如爆炒、破发等争议性情形,但是改革的步伐不能停滞。诚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所言,改革的成效,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内相关各方的市场博弈才能体现,需要放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来观察和检验。
相较事前、事中监管,事后监管同样重要。而加强对上市企业的监督,不仅仅是监管部门的事情,也是市场参与各方的共同职责。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的监管力量,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让造假、失信企业无处遁形。对于51家公司而言,历经此前严格的财务核查,应该不会出现类似万福生科(300268,股吧)、胜景山河(002525,股吧)那样的极端情况,但是并不能完全杜绝局部包装、信息披露不实等情形,因此我们必须擦亮眼睛,明察秋毫,决不让造假者蒙混过关。监管部门也须坚决执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一旦发现造假上市,发行人必须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勒令退市,移交法办。对于未能勤勉尽职的保荐机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其保荐资格,旗下所有保荐人一律丧失保荐资格,督促其内部建立严格的制衡约束机制。
实践表明,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不能单兵突进,需要同步的配套政策,哪怕有一个环节的改革不匹配,都有可能阻滞改革的进程。在当前环境下,把发审环节问题全部交给市场来解决,时机尚未成熟。我们认为,发审会重启之后,依然需要坚持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市场承受力三者统一,着力平衡一二级市场之间的供求关系,尽快增加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制度供给,坚决杜绝“私人订制”,为新股发行最终向注册制过渡汇集民意、广聚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