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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3日,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50),公司定于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在长春市创业大街1337号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行政事务中心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增加该次会议临时提案暨该次会议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13年9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6,284,393股,持股比例为9.72%。)的函件,提出将《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对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53)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拟于2013年9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内容,并且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其他事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补充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召开时间: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
4、召开地点:长春市创业大街1337号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行政事务中心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10日下午三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2013年8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编号:2013- 48)。
2、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2013年9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13-54)。
3、关于对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2013年9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增资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3-55)。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3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30011
联系电话:0431-85122797
联系传真:0431-85122756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 | | | 2 | 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3 | 关于对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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