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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通报一批价格违法案件房产商不如实标价罚10万

加入日期:2013-9-29 16:28:36

  杭州市物价局29日通报了今年1-8月期间查处的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主要表现在擅自立项收费、低标价高结算、标示成交价与实际成交价不符等三个方面,涉案企业包括知名连锁超市和房地产开发商等。

  据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赵全新介绍,今年1-8月份,杭州全市共检查各类经营单位2650余家次,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61件。

  赵全新说,从这些被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中,具有代表性的在三个方面:

  一是违反政府定价规定擅自立项收费。如杭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在夏令商品专项检查中,发现杭州体育发展集团(大关游泳馆)擅自立项收费。大关游泳馆健身中心羽毛球馆在收取每人票价55元/小时,另收取10-15元的空调费,共计收取空调费2350元(其中10元人/次收取2110元、15元人/次240元)。市物价局依法作出退还多收价款2350元,并拟处5倍以下的行政处罚。

  二是销售商品时低标价高结算。根据群众投诉,市物价局检查分局于3月11日对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杭州东新分店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杭州东新分店在2月2日销售的“味全活性乳酸菌组合装”(每组2瓶,每瓶435ml),销售条形码为693257107007,包装外厂方建议价为10.90元,卖场标价为10.30元,实际结算价为11.40元。对此低标价高结算的价格欺诈行为,市物价局依法作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是标示的成交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符。如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在房地产专项检查中,发现杭州吉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祥半岛售楼部2012年9月21日现场公示的价目表中,已售的3-1-401,标示的成交单价为17587元/平方米,而合同中实际成交单价为17411.13元/平方米;已售的3-1-301,标示的成交单价为17588元/平方米,而合同中实际成交单价为17412.12元/平方米。上述行为属不按规定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的价格欺诈行为,市物价局依法作出1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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