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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协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3年9月16日起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现将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适用范围
1、适用基金
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银河主题股票, 基金代码:519679)
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银河领先债券, 基金代码:519669)
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银河沪深300成长分级, 基金代码:161507)
2、投资者范围:
通过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收费模式范围:
上述基金的前端及后端收费模式均可适用基金定投方式。
二、定投金额
1、投资者可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2、请投资者于约定的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在约定的扣款日期若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处理具体遵循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并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约定扣款周期和扣款日期。
2、若遇基金的非开放日,则扣款日期顺延至基金的下一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定投扣款日。
四、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为基金定投扣款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五、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投业务可能也同时暂停,具体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2、投资者可变更和终止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3、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的具体规定。
六、咨询办法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961122
公司网站:www.drcbank.com
投资者也可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 820 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6日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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