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了解到,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省份已建立国土资源协管员、信息员制度或进行了试点探索,全国共聘任协管员、信息员37.99万人,为国土资源管理注入了新鲜血液,构筑了国土资源管理第一道防线。
据介绍,自1993年起,江苏省江阴市等地区开始尝试选聘基层土地管理员,主要承担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发现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参与防灾救灾、排查调解信访矛盾等工作。经过多年实践,这项制度逐步完善、规范,受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从人数上看,排在全国前三位的贵州、河南、湖北,分别为6.4万、4.8万和3.4万人。
这项制度在完善中不断规范,一些省专门发文部署,如福建省政府早在2005年就下发《关于建立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队伍的通知》;一些地方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如河南省委组织部、省农办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发文印发实施方案,省国土资源厅发文进行具体部署。另外,天津、江西、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部署建立这项制度。
在选聘方面,各地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和程序,从提名推荐、考察审核、颁发聘书、年度考核等各方面加以规范,力争建立高素质、负责任的协管员队伍。陕西、江西实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河南制定协管员巡回检查、巡查台账和奖惩制度,并在“6·25”全国土地日评选出“百佳国土资源协管员”予以表彰。
为调动协管员积极性,大部分省通过财政专项拨款或每年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罚没款和土地出让金中列出一定比例资金,以定额补贴、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各地补贴金额从每月100元~500元至上千元不等,也有部分地区经费难以保障,补助偏低或基本没有补助。另外,各地普遍重视对协管员的培训,河南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并发放《中国国土资源报》作为辅助教材;甘肃先后组织培训班200多次,对协管员进行法律政策培训。
与协管员制度相匹配的,是政府部门快速反应、快速查处的日常监管制度。如北京市朝阳区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为平台,对各类新增违法用地实施监控,地块监测管理人员发现违法占地苗头后立即反馈,相关部门快速组织查处;浙江省嘉兴市建立“网格化、网络化”法律监督员模式,配备12辆巡查车辆专门用于土地巡查。
实践表明,建立协管员制度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呈大幅下降趋势,较好地实现了把矛盾或问题“发现在初始,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2012年,福建省村级协管员直接劝阻土地或矿产违法行为6000多宗,报告违法行为4200多宗,调解和参与调解土地或矿产纠纷3600多件;湖北省荆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巡查5万多次,协管员巡查12万次,发现制止违法行为182次,巡查发现率、制止率超过95%,有力维护了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秩序。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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