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49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3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8.6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3年7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50号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7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坂田分厂二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8.6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51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7月8日上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8.69%)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90号”文核准,通产丽星于2013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8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11,820,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21,558,052.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262,748.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
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广州丽盈技改项目”)
15,859.00
15,859.00
2
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
22,110.00
18,716.00
3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购买厂房项目”)
20,208.90
20,208.90
4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通产丽星技改项目”)
8,244.00
8,244.00
5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6,000.00
6,000.00
合计
72,421.90
69,027.9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已于2013年6月使用募集资金25,020.6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含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资本投入18,716.00万元,截止2013年5月2日,该项目实际使用254.38万元,苏州通产丽星已于2013年5月将剩余款项18,461.62万元该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6号﹥、《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4号﹥),截至2013年7月5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20,920.9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8,174.63万 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69.26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12个月将会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3年7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8.6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60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8.6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8.6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 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产丽星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通产丽星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通产丽星前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产丽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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