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7月5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通报了原华证期货董事长闵明涉嫌挪用客户保证金案件。
证监会通报称,华证期货控股股东华证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华证集团),由闵明实际控制,闵明同时为华证集团和华证期货法定代表人。在处理华证集团因参与民间借贷形成的债务关系过程中,闵明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指使华证期货财务部副经理贾江虹,通过预先借用的客户账户,将4100万元客户保证金挪用,造成严重后果。2011年12月29日,证监会对闵明涉嫌挪用客户资金行为立案调查。2012年6月6日,证监会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闵明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和第二百七十二条所述行为,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等有关规定,证监会将闵明涉嫌犯罪情况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对贾江虹进行同案移送。
证监会指出,证券期货交易客户保证金是交易客户用作交易履约保证的资金,严禁挪作他用。我国《刑法》、《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禁止性规定。华证期货客户保证金被挪用一案,是近年来少见的期货公司高管人员挪用客户保证金事件,反映出少数期货公司高管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规章制度执行存在漏洞的问题。
证监会强调,证监会始终把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切勿抱侥幸心理。 (全景网/雷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