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及
《游客乘车安全须知》投放工作的通知旅发〔2013〕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示游客注意乘车安全、做好安全行车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在乘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旅游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摄制并制作了“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以下简称“宣传片”)及《游客乘车安全须知》(以下简称《须知》)。现将有关投放部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迅速开展投放部署行动
加强游客安全乘车提示,积极培育和提升游客安全乘车意识和自觉性,并通过游客不断加强对安全行车的全程监督,对积极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长效推动游客乘车安全保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旅游、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积极部署“宣传片”及《须知》的投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工作部署的实际举措,迅速行动、力求实效。
二、积极督促旅行社等旅游经营企业做好“宣传片”及《须知》的投放工作
各地旅游、安全监管部门要尽快联合开展“宣传片”及《须知》投放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提高旅行社等相关旅游经营企业的认识水平,提高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力争于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投放工作。旅游部门要督促旅行社在旅游包车行车前由导游或司乘人员向游客积极播放“宣传片”;与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签证包车合同时,要明确“宣传片”播放事项、播放设备配备要求,要求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投放《须知》,确保旅游团队所乘坐的旅游车辆,每车配置一部“宣传片”、力争每座配置一份《须知》。旅行社等旅游经营企业要将开展“宣传片”及《须知》的投放工作,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游客安全提示告知制度的重要内容,责任到人、分工到岗,争取按时完成所有投放工作。
三、加强“宣传片”及《须知》投放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要积极开展“宣传片”及《须知》投放工作的督促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地旅游、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集中开展针对性检查,对有关企业投放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要积极开展现场督办整改。9月份,国家旅游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结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的有关要求,对“宣传片”及《须知》的投放工作进行抽查。
各地可从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宣传片”及《须知》。
附件:
1.“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
2. 《游客乘车安全须知》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年7月12日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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