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6月8日,本公司刊发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金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投资)与中润富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富泰)签署了《关于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金安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500万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润富泰。
鉴于金安投资所持本公司股份部分存在质押情况,金安投资与中润富泰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先行办理9000万股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剩余9500万股份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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