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3年7月2日下午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永泰A座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于2013年7月2日证券交易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会议由董事长王金余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1人,代表公司股份946,156,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53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717,061,5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9人,代表公司股份229,094,5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报告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简称“永泰控股集团”)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17,041,506股不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
同意股数227,015,96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 %;
反对股数1,974,2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 %;
弃权股数124,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同意,审议通过。
2、《关于对江苏永泰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股数944,620,5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 %;
反对股数1,279,00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
弃权股数256,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同意,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永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17,041,506股不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
同意股数227,308,18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 %;
反对股数1,537,00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 %;
弃权股数269,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同意,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谢静律师、王丽丽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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