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深交所公告显示,6个月内大幅减持公司股票6.75%,累计套现24,781.5万元的超华科技(002288)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俊丰,因为违规减持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有投资者反映,梁俊丰不仅减持数量超过公司股本5%没有及时公告,而且违反了自己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5%的承诺。更意外的是,超华科技在股东减持公告中竟称董事长的减持行为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而且公司接到董事长减持通知后没有及时公告,而是拖延了3天才对外公告。
董事长遭通报批评
违反6个月不减持承诺
7月25日,深交所公告称,2012年10月31日至2013年5月16日,超华科技董事长梁俊丰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超华科技股票2350万股,减持比例为6.75%,梁俊丰在卖出超华科技股票达到公司总股本5%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也没有停止买卖超华科技的股票,直至2013年5月20日才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梁俊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据此给予梁俊丰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对此,有投资者指出,梁俊丰的违规减持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有违自己的承诺。
超华科技公告显示,控股股东梁俊丰于2012年10月31日和11月6日曾两度减持公司股票合计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超华科技都是接到减持通知后两天内发布的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超华科技在2012年11月8日的控股股东减持公告中称,控股股东梁俊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的原因主要是基于其个人投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关于进一步转让股份的计划,其承诺自首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梁俊丰从2012年10月31日首次减持到2013年5月16日第三次减持,中间时间尚不足六个月。而其减持股份占超华科技总股本为6.75%,累计套现24,781.5万元,明显有违其“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的承诺。
减持消息秘而不发
信披迟到谁之过?
对于梁俊丰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有法律专家指出,减持公司股票数量达到总股本5%没有停止减持,梁俊丰明显违规。而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许是超华科技信披迟到连累董事长受罚。
5月20日,超华科技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17:30时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梁俊丰先生通知:梁俊丰于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5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9%。”
梁俊丰是5月16日减持超华科技股票的,并且当天就通知了上市公司。超华科技的控股股东减持公告是在5月20日才发布的,中间相差了4天。反观梁俊丰2012年10月31日和11月6日的减持,超华科技是在2012年11月2日和11月8日发布的减持公告,中间只相差了2天。那么梁俊丰在2013年5月16日的减持超华科技为什么不及时发布公告呢?梁俊丰在已经通知公司的情况下因为信披迟到被批评?
7月26日,超华科技董秘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董秘和证代不在,自己是新来的无法回答上述问题。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表示,梁俊丰身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对自己连续六个月内售股不超过5%的减持承诺置之不理,不仅违反基本的商业诚信,同时,还违反《证券法》八十六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厉律师进一步指出,一纸通报批评显然不足以有效惩戒此类违规行为,这也是近年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背承诺减持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法规、加大惩戒力度。
此外,历律师还表示,超华科技于2013年5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梁俊丰减持通知,却迟延至5月20日发布公告,明显涉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相关的规定,也应该受到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