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交通运输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把握机遇,增强活力,努力做好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据悉,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介绍了“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意义、主要政策和有关要求,交通运输行业部分试点单位交流了试点工作经验。
冯正霖指出,“营改增”是国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促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冯正霖强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营改增”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帮助企业尽快熟悉适应新税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选取典型企业动态跟踪了解“营改增”试点情况和税负变化,帮助企业分析税负变化的原因和适应税制改革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对试点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充分把握“营改增”税制改革给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带来的有利机遇,主动适应税制改革要求,以“营改增”为契机,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冯正霖特别强调,各单位要严格遵纪守法、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禁止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及所属运管局、港航局、部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有关交通运输协会负责人,部分交通运输企业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试点一年多以来,总体运行情况比较平稳。截至2012年12月,12省市交通运输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共16.1万户,占全部试点企业的15.7%。(记者 孙英利)
作者:孙英利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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