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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支持上市公司回购普通股同时发行优先股

加入日期:2013-7-13 17:31:39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2日召开 新闻发布会,就A股T+0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创业板上市标准调整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言人说,目前,一些大盘蓝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接近甚至 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希望回购股票,但又担心公司资本或者资金不足,难以操作。今后,对于这类公司,证监会支持其回购普通股的同时发行优先股。A股推行 T+0交易制度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尚无推出A股日内回转交易的时间表。证监会正在研究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的财务条件。

  正在研究制定

  优先股试点相关文件

  最近,有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股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表示,这是上市公司对自身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表现,证监会支持有条件、有潜力的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提振投资者信心。

  发言人说,目前,开展优先股试点条件基本具备,现实需求较强。按照《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的“探索建立优先股制度”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优先股试点相关文件,将尽快发布实施。

  发 言人还介绍,“活期宝”是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推出的方便投资人现金管理、投资货币基金产品的业务。投资人如选择“活期宝”业务,可自行选择申购一 只货币基金产品。目前,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包括南方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和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市场基金。这两只基金产品是由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公 募基金产品。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经证监会注册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因此,“活期宝”业务作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现金理财管理业务,不涉及向证监会备案事项。

  关于东证资管“阿里巴巴1号-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展情况,发言人介绍,6月25日,证监会批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东证资管-阿里巴巴1号至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申请。

  对 房地产企业再融资政策,发言人表示,证监会6月28日作出的回应口径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和2013年关于继续做好 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证监 会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规定,对于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情形,证监会在进行相关审核时,将依据国土资源部的意见来进行认定。证监会将 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目前,这一口径没有变化。

  A股T+0交易尚无时间表

  发 言人表示,近期我们注意到 一些媒体对蓝筹股T+0交易的报道。上世纪90年代初,A股曾经实行过T+0交易,但由于当时股市投机过度,T+0交易被认为助长了市场炒作。1995年 初,为维护市场秩序,抑制投机,A股T+0交易制度被取消。1999年实施的《证券法》规定“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当日卖出”,禁止了股票T+0交易。 2005年《证券法》修订,取消了有关“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当日卖出”的规定,A股推行T+0交易制度不存在法律障碍。

  发言人说,推 行日内回转交易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交易所、证券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各类市场参与人。境外成熟市场也普遍对日内回转交易实行专门的管理方式和监管措施。 在我国股票市场实行的回转交易,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评估,进行全面细致的准备。目前尚无推出A股日内回转交易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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