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8人,董事刘滨先生因出国联系不上,未能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由于稀土市场环境自2012年以来发生较大变化,截至目前价格仍持续下跌且未来走势不明。交易双方在新的行业形势和市场环境下,对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及估值有一定差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本次重组无法按照原方案推进。经交易双方协商并征求了中介机构的意见,为规避行业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本公司将于近期召开媒体说明会,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具体情况,会议时间及其他事项将另行通知。
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 年 6月 13 日起停牌,待媒体说明会召开后将申请股票复牌。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广发银行长沙分行(“银行”,包括其各地分行和分支机构及其承继人和受让人)申请综合授信,如下:
因公司原向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向该行申请6,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本次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由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
因公司原向广发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向该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由控股公司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
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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