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今日下午召开了2013年第12次媒体通气会。会议提出,上交所将于7月1日正式推出信披直通车,直通公告类别约占全部公告类别的66%,对涉及业务操作和并购重组、破产重整、退市、再融资等重大事项仍保留事前形式审核,暂不予实施直通车。上交所在直通车全面实施后还将设置半年的过渡期,对于恶意利用直通车进行扰乱市场和操纵股价的行为给予有效防范和严厉惩戒。
“直通车”是指上交所上市公司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自行登记公告并直接提交给上交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的信息披露方式。具体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路径传递直通,即借助互联网通过电子化方式实现公告传递物理路径的直通;二是监管方式改变,即对于上市公司公告,上交所不再进行事前审核,而由上市公司直接披露,上交所事后监管。
上交所副总经理徐明表示,实施直通车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式和上交所公司监管方式的重大改变,有利于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健全市场的信用机制和责任体系。直通车的实施,一方面强化了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贯彻了“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理念,大幅减少事前形式审核,集中并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将工作重点转向对违规行为的事后监管,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徐明表示,实施直通车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效率和市场运行效率。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传播载体的变革,各市场主体对信息获取的快捷性和及时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以电子化及事后监管为基础的直通披露,可以更好地满足快捷性和及时性的要求,从而大大提升资本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同时,直通车的实施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市场的法治化和公开化。伴随着直通车的推出,上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标准、业务流程将进一步完善和公开。
按照直通车工作计划,上交所已于2012年11月完成了公告传递物理路径的直通,实现了公告传递的电子化、网络化和无纸化。目前,监管方式改变的各项准备也已完成,具备了全面实施条件。
首先是适用标准准备就绪。直通车原则上适用于上交所全体上市公司,直通公告类别约占全部公告类别的66%,目前对涉及业务操作和并购重组、破产重整、退市、再融资等重大事项仍保留事前形式审核,暂不予实施直通车。
其次是过渡准备就绪。上交所在直通车全面实施后设置半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的辅导和咨询回复。同时,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一方面对于恶意利用直通车进行扰乱市场和操纵股价的行为给予有效防范和严厉惩戒;另一方面对于上市公司发生的非主观故意且市场影响较小的差错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
三是规则准备就绪。在原有信息披露规则的基础上,上交所针对直通车专门制订和修订8个相关规则和制度。
徐明表示在直通车全面推出后,上交所还将继续高度关注直通车运行的各个环节,持续进行事后监管,有效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市场风险。并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勤服务。直通车实施后,上交所将继续坚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专业服务,借助上交所举办的各类培训,主动介绍、讲解各类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具体适用情形,并坚持为上市公司提供事前咨询。
二是控风险。上交所将根据《事后审核工作规程》,系统梳理事后审核模式下各业务流程的内外部风险点并建立防范措施,继续强化每日开盘前的新闻监测工作,用好“紧急停牌”手段,督促公司对重大事项及敏感事件的误导性披露进行及时更正。
三是快反应。为及时处置媒体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发事件,上交所将根据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快反应速度、加大处罚力度,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第一时间向市场作出说明和澄清并进一步公开上交所的监管过程和各项监管措施。
四是严惩戒。上交所于近期发布了《上交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在直通车推出后,上交所将着重提高监管威慑力,对直通车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进行严肃和果断的处置。
徐明最后透露,上交所即将推出“上证e互动”这项互动式信息披露服务,希望为上市公司提高透明度,提高回报股东、服务股东意识和能力,希望为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提供新的手段。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