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6月27日电(记者闫磊 张正富)欧盟各国财长27日就清算银行方案达成一致,新方案规定大储户将在银行产生危机时承担损失、分担纳税人的救援成本。这意味着欧盟建立银行业联盟的第二步接近完成。
欧元集团主席、荷兰财政大臣戴塞尔布卢姆在欧盟财长会议后说:“我们第一次达成一项重要的保护纳税人的救援协议。”
这一方案规定,相关股东、债权人和存款超过10万欧元(约合13.2万美元)的储户应分担救援银行的成本。但就破产银行储户如何、何时分担救援金等细节,各国将拥有一定自主决定空间。
新方案还要求成员国成立清算机构和类似于清算基金的资金池,资金额度在十年内达到该国所有金融机构吸纳存款额的0.8%。此政策为日后形成“银行存款保障制度”打下基础,从而推动完成建立银行业联盟的“三步走”进程。
根据新方案,成员国有责任将最多相当于银行债务8%的损失分摊出去,而后各国有进行更多灵活调整的空间。新方案有望于2018年生效。
新方案旨在切断银行倒闭和国家经济危机之间的“恶性循环”,减轻纳税人救助负担和主权信用危机压力。
作者:闫磊 张正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