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SZ)6月20日晚公告称,公司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招商局就在且末县境内开发建设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公司将在当地分5年建设100MW光伏电站项目。
且末县招商局协助公司申报路条以及落实批复,2013年且末县招商局负责该项目一期20MW路条申报以及协助落实批复。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且末县库拉木拉克乡。
另外,公司须在且末县注册有独立法人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拿到一期路条后,注册资金增加至1000万元。
阳光电源称,在且末县开发建设光伏电站,为公司开发下一代光伏逆变器产品、深度开展光伏并网技术研究提供更多的技术积累,同时也完善了公司的产业链。
阳光电源表示,本次签署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仅停留在战略合作层面,在公司未签订正式协议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阳光电源20日报收15.09元,下跌5.92%。
(第一财讯 周重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