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3年6月5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74号文《关于核准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黄海机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并于2012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0,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0,0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公司股东林长洲、黄文煌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股东林长洲作为公司董事还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其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6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1
林长洲
3,000,000
3,000,000
董事
2
黄文煌
2,400,000
2,400,000
合计
5,400,000
5,400,000
说明:公司现任董事林长洲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黄海机械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黄海机械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3、黄海机械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黄海机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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