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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吉利能源13%股权1.9亿元挂牌转让

加入日期:2013-5-26 20:40:05

  中证网讯 记者日前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了解到,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2600万股挂牌转让,股权所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125%,转让价格为18925.2万元。

  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成立,为国有控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设、经营电厂(站);电力及能源配套设备制造、加工、销售;电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力配套工程设计;物业管理。

  公司股权结构方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36.875%。张家港市金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各持有25%比例,北京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持股5.625%,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省电力公司持股比例均为3.75%。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分别为北京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5.625%股权、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3.75股权和江苏省电力公司所持有的3.75%股权。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85.5亿元,实现营业利润9.2亿元,净利润5.2亿元。2013年1月31日提供的企业月度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亿元,营业利润7930万元,净利润7846.7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18917.8万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规定,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其他转让条件方面,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作者:王小伟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编辑: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