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实施全国防沙治沙规划
切实推进防沙治沙工作的通知林沙发〔2013〕7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同意,已由国家林业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负担起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工作的责任,落实好《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划》实施工作的重大意义。防沙治沙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认真实施《规划》,进一步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对于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沙治沙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改善沙区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对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把实施《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切实抓出成效。
二、认真组织编制省级防沙治沙规划。《规划》是推进全国防沙治沙工作的基本遵循,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原则、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组织编制省级防沙治沙规划,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防沙治沙目标任务,明确逐步减少沙化土地的时限、步骤和措施。省级防沙治沙规划由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于2013年9月底前报国家林业局,同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和农业部。省级防沙治沙规划报批文件除规划文本和相关图表外,还应附具审查或咨询论证意见及省级领导同志的有关批示等。
三、制定得力措施保障《规划》实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规划》要求,从全局出发,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实行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把《规划》任务落到实处。要制定保护措施,依法保护沙区生态资源和治理成果;要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推进防沙治沙工程建设;要强化科学防治,不断提高防沙治沙科技含量;要完善政策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要健全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全面完成《规划》任务,实现《规划》目标。
国家林业局
2013年5月16日来源林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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