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20日电(记者裘立华)记者从温州瓯海区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浙江信泰集团关联企业重整案已于17日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5月17日上午,浙江信泰集团有限公司、信泰光学有限公司、温州兴泰光学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梧田眼镜厂、温州美通达进出口有限公司5家企业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近400位债权人组成的7个表决组,均表决通过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下一步管理人将依法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
据悉,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534人,实到394人,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作为五家企业合并重整的管理人,在会上对债务人负债状况、债权的受偿等问题作出说明。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对在座的债权人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恳请各位债权人支持重整计划草案,实现信泰资产最大化,使信泰能够破茧重生。
2012年10月23日,瓯海区法院裁定受理浙江信泰集团等5家企业破产重整五案,依法指定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为该5家企业重整管理人,同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五家企业合并重整、同意公司继续经营等决议,同时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重整正式迈出重要一步。
通过合并重整决议后,瓯海法院与债务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投资方、温州皮革鞋料商会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近百次的协调接洽。截至今年5月13日,债权人共申报债权616笔合计42.9亿元,最终法院确认债权24.5亿元。这也是温州法院目前受理的涉及人数最多、资金最大的企业合并重整案。
重整后,抵押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的清偿比例为100%。普通债权中的供应商债权、信泰光学有限公司债权实现100%的清偿比例,其他普通债权(浙江信泰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兴泰光学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梧田眼镜厂、温州美通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将通过现金偿还、店铺抵债权、债权转股权等三种方式进行清偿,四家企业的普通债权清偿率从破产清算条件下的“0”变为破产重整条件下的25.06%。
作者: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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