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13-03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时间:2013年5月14日上午9点
2、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何国纯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类别
人数
持有(代表)
股份(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3
452,739,000
54.30
合计
3
452,739,000
54.3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以及公司非董事高管人员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王权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徐德副总经理,王勇副总经理,张天灵财务总监,韦韬工会主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整原因,刘先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另推荐姜岩飞先生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姜岩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大会选举,姜岩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2013年5月14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赞成452,739,000股,占出席大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整原因,胡煜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另推荐严华鑫先生任公司监事。经公司监事会审核,提名严华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大会选举,严华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从2013年5月14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赞成452,739,000股,占出席大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十二五整体发展思路,为积极实施“坚持提升公路主业、稳健推进多元化”的发展战略,经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五洲房地产公司”)以600万元向钦州钦廉林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钦廉开发公司)收购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钦廉投资公司”)100%股权,并自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分批代偿钦廉投资公司所欠钦廉开发公司的全部债务34,733.08万元,上述债务为钦廉开发公司为钦廉投资公司取得名下2宗土地所代付的土地征用费、前期工程费以及借款等债务;此外,由于钦廉开发公司及钦廉投资公司共同委托广西钦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钦州丝路花园园林有限公司承建的“丝路花园”市政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是由钦廉开发公司全部负责工程建设及移交事项,因此上述债务需扣留515.24万元作为工程质保金,该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偿还。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处理五洲房地产公司收购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452,739,000股,占出席大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股权公告》和201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452,739,000股,占出席大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岳秋莎、韩伟华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员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岳秋莎、韩伟华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13-034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5月14日上午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2名,亲自参加会议的董事11名, 分别是何国纯、王强、饶东平、王权、梁君、季晓泉、孟杰董事和张忠国、陈潮、董威、邓远志独立董事。姜岩飞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参加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孟杰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6名监事和4名非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领导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何国纯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七个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整原因,刘先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另推荐姜岩飞先生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姜岩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选举姜岩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从2013年5月14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鉴于刘先福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不再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姜岩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委员组成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原由何国纯、刘先福、王强、饶东平组成,何国纯任主任委员;现调整为:战略委员会由何国纯、姜岩飞、王强、饶东平组成,何国纯任主任委员。
2、预算管理委员会原由何国纯、刘先福、饶东平、邓远志组成,何国纯任主任委员;现调整为:预算管理委员会由何国纯、姜岩飞、饶东平、邓远志组成,何国纯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圆满完成公司2013年度各项计划,经董事会审议,拟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实际情况向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利率按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临时周转金等。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中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强、梁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深入实施公司 “提升交通主业,稳步推进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战略,降低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经董事会审议,拟同意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可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含20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及运营正常开展,维护股东利益,经审议,拟同意公司按要求为金桥公司向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支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等金融机构按照授信额度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10%,含10%)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金融机构与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相应保证期限。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具体事宜,包括担保合同条款的明确及合同的签订等。
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业务开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问题,经董事会审议,拟同意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光大银行南宁桂雅支行、桂林银行南宁支行等金融机构向其全资子公司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金融机构与坛百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相应保证期限。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予公司经营班子对办理具体事宜的决策权,包括担保合同条款的明确及合同的签订等。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公司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13-035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交易风险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交易共5次,累计发生金额4.5亿元。过去12个月公司无接受其他关联人财务资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圆满完成公司2013年度各项计划,公司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实际情况向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申请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财务资助,相关利率按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临时周转金等。
由于交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接受其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过去12个月公司无接受其他关联人财务资助。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对截至本次公告日交投集团与公司关系说明如下:
(1)交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91,432,800股,持股比例34.95%。
(2)公司副董事长王强在交投集团任董事长助理、公司董事梁君在交投集团任财务部经理。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张丽桂在交投集团任监事会工作部主任、审计部经理,公司监事黎宇在交投集团任监事会工作部业务副经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广西南宁
主要办公地点:广西南宁
法定代表人: 余昌文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交通及相关产业
主要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
交投集团主营方向是交通及相关产业,近3年来建成通车数条广西区内高速公路,基本覆盖大部分的区市地区,并加快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确保有关项目如期通车;加强项目设计和建设管理,降低全寿命管养成本;严厉打击偷逃通行费的行为,确保了通行费收入;通过收购兼并、新建方式整合区内加油站,加大成品油、天然气的销售力度;依托自身优势,整合当地物流资源,大力发展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仓储中心,加快建设港口及港口物流园区、物流加工园区及海外港口物流基地。
根据交投集团2012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1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 12,804,092.50 万元 、资产净额为4,920,090.05 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2,437,807.75 万元、净利润 89,734.75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名称和类别:提供财务资助(上市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详见关联交易概述
(三)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
截至目前未签署相关协议,如签署公司将补充披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3年公司将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进一步落实公司战略部署,立足交通主业,继续扩大业务规模,稳步提高营业收入,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为实现战略目标夯实基础。
根据公司2013年工作计划,为圆满完成2013年度各项计划,公司将全力以赴、多渠道地进行资金筹措,但依靠自身努力不能完全满足资金需求,为了取得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拟根据实际情况向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公司接受上述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经营及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和较好完成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3年5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1人, 1名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王强、梁君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忠国、陈潮、董威、邓远志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接受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有关资料,认为:
(1)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接受其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2)2013年度为圆满完成各项经营和业务等计划,公司需多渠道进行资金筹措,在依靠自身努力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财务资助相关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符合公司利益。
(4)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按公司决策权限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我们对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文件材料,我们认为公司为圆满完成2013年各项经营和业务发展等计划,公司需多渠道进行资金筹措,在依靠自身努力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向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也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
(2)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强、梁君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财务资助相关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符合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非关联董事对议案全部投赞成票。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向董事会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作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公司接受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议案的有关材料,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广西交通投资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接受其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联股东需在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
4、通过对公司所提交材料的审阅及对有关情况的了解,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决策权限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建议公司非关联董事投赞成票。
5、公司应注意资金的有效使用及管理,防范风险。
本意见同时送公司监事会。
(四)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及投资行为生效必须的审批程序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累计一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投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接受交投集团财务资助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公告日前12个月公司与交投集团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交投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情况:
1)公司股份2009年无偿划转交投集团时,原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债权债务等一并由交投集团负责,形成公司对交投集团的长期应付款,截至本次公告日,余额为191,218,641.37元;
2)交投集团之前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已全部到期,截至本次公告日余额为0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地产公司”)交投集团及广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交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共同出资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拟定营运资本:港币6,000万元(约折合人民币4,800万元),其中:实业公司出资3,600万港币,持股60%;交投集团出资1,200万港币,持股20%;五洲地产公司出资1,20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约960万元),持股20%。
截至本次公告日,设立公司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13-036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拟为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按照授信额度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进行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0 万元。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桥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其中公司投入2.1亿元,持有金桥公司70%股份;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投入0.9亿元,持有金桥公司30%股份。
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是金桥公司的在建项目,该项目于2008年12月6日开工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已竣工并投入运营,二期工程在建。鉴于目前二期工程建设尚有资金缺口,金桥公司拟向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支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等金融机构按照授信额度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10%(含10%),上述金融机构提出需公司就该贷款额度进行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金融机构与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相应保证期限。
(二)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5月1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2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11人,1名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宁市昆仑大道169号4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饶东平
经营范围:
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4年7月8日)、农副土特产品(限初级农产品),原木、板方材、木线条(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3年5月31日),不再分包装农作物种子,肥料,饲料,纸张,纸浆,蜜糖,桔水,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有色金属(除国家专控产品),钢材、甲苯、乙醇(酒精)、石脑油(溶剂油)等易燃液体类的中闪点、高闪点易燃液体项。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和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及保管服务(国家有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物流管理咨询服务、农产品的包装、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装卸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货运代理;对市场开发的投资、经营、管理;国内种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有关数据:
项目
2012年
2013年第一季度
资产总额
72,837万元
83,313万元
负债总额
40,544万元
51,233万元
银行贷款总额
31,600万元
38,600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8,734万元
14,423万元
资产净额
32,293万元
32,080万元
营业收入
21,779万元
3,857万元
净利润
259万元
-213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将在内部决策程序完成后与金融机构洽谈担保具体事宜并签订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及运营正常开展,维护股东利益,董事会拟同意公司按要求为金桥公司向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支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等金融机构按照授信额度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如公司为金桥公司提供上述担保,金桥公司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诺:如出现公司为金桥公司代为偿还借款的情况时,金桥公司以公司代为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同等价值的商铺资产作保证,优先偿还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具体事宜,包括担保合同条款的明确及合同的签订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02,380.20万元,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为 0 万元。
六、上网公告附件
金桥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13-037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拟为光大银行南宁桂雅支行、桂林银行南宁支行等金融机构向其全资子公司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兴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百公司”),百兴公司近年来经营业务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由于自有资金较少,无法满足业务提升与拓展的需要。为解决业务开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问题,百兴公司与光大银行南宁桂雅支行、桂林银行南宁支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并达成了合作意向,金融机构拟向百兴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银行授信额度的前提是必须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百兴公司的唯一股东,坛百公司拟为百兴公司上述银行授信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金融机构与坛百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相应保证期限。
(二)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5月1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2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11人,1名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27层13、14、15号房
法定代表人:唐健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工程技术咨询与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上所有项目凭资质证经营);对公路绿化工程、餐饮业的投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的销售及租赁;房屋租赁;汽车租赁(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仓储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销售: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金属材料(除国家专控产品)、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除助力自行车)、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汽车(除九座以下乘用车)、办公设备、日用百货、印刷设备及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木片、单板、胶合板、原木(含进口)、板方材(含进口)的收购、销售;化肥、农用机械、饲料的收购、销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有关数据:
项目
2012年
2013年第一季度
资产总额
71441181.73
115340774.35
负债总额
39169945.41
77349832.72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39169945.41
77349832.72
资产净额
32271236.32
37990941.63
营业收入
172396983.39
56884121.87
净利润
465720.95
5719705.31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坛百公司将在内部决策程序完成后与金融机构洽谈担保具体事宜并签订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为解决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业务开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问题,董事会拟同意坛百公司为光大银行南宁桂雅支行、桂林银行南宁支行等金融机构向其全资子公司百兴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金融机构与坛百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相应保证期限。
坛百公司作为百兴公司唯一股东,本次对百兴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百兴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予公司经营班子对办理具体事宜的决策权,包括担保合同条款的明确及合同的签订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02,380.20万元,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为 0 万元。
六、上网公告附件
百兴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13-03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点开始
出席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7日
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
公司第二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根据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5月31日上午9点开始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31日上午9点开始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7日
(三)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
公司第二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
号
议案内容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
关于公司接受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的议案
否
2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否
3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否
4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否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将提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出席大会股权登记日及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7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四、参加会议登记事宜
(一)登记时间
2013年5月29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5点至17点30分。
(二)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
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楼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林明、侠宇
联系电话:0771-5518383、5520235
传真号码:0771-5520235、5518111
(二)本次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5月31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按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接受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说明:拟对议案进行表决,请在表决意见中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涂改、多选或不选按弃权处理;需对议案回避表决,相应议案无须填写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名称及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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