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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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加入日期:2013-5-15 2:49:00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责任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及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协议的安排。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3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3通经开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1.40%-1.80%;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

  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第3年至第7年利息随当年度应偿还的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采用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六)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债券担保:无担保。

  (八)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级。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748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星湖大厦

  法定代表人:成晓静

  联系人:黄正华

  联系地址:南通开发区通盛大道188号A座521室

  联系电话:0513-83596524

  传真:0513-85982691

  邮政编码:226009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张全心、汪琦

  联系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4楼

  联系电话:021-20333564

  传真:021-50498839

  邮政编码:200125

  (二)副主承销商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纪远亮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联系电话:010-88005083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2、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刘玲基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联系电话:025-83367888-3117

  传真:025-83213223

  邮政编码:210008

  (三)分销商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联系人:张蓓灵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联系电话:021-68498602

  传真:021-68498603

  邮政编码:200120

  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正雄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0-88836635

  传真:020-88836634

  邮政编码:510623

  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楼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郭思洁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江苏大厦B座15层

  联系电话:0755-23980628

  传真:0755-23982961

  邮政编码:518026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周华、魏洪亮、朱雨荷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19层

  联系电话:021-22169868、010-56513061、021-22169873

  传真:021-22169834

  邮政编码:200040

  三、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营业场所:南通开发区中兴路21号

  负责人:顾兵

  联系人:宋杨

  联系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兴路21号

  联系电话:0513-83596158

  传真:0513-85920947

  邮政编码:226009

  四、债权代理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4楼

  联系电话:021-50586660、20333333

  传真:021-50498839

  邮政编码:200125

  五、交易所系统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联系人:李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六、证券登记机构、债券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3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七、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开发区旺庄路生活区

  法定代表人:张彩斌

  联系人:滕飞

  联系地址:苏州市新市路130号宏基大厦

  联系电话:0512-65260880-202

  传真:0512-65186030

  邮政编码:215007

  八、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12层

  法定代表人:毛振华

  联系人:赵晓曦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12层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九、发行人律师: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朱伟

  联系人:李国兴、原浩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512-69330281

  传真:0512-69330269

  邮政编码:2150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3通经开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RMB800,000,000)。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1.40%-1.80%;Shibor 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采用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九、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认购与托管:机构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一、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3年5月23日。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5月17日。

  十三、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5月1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自2013年5月17日起至2020年5月16日。

  十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2016、2017、2018、2019、2020年的兑付日分别偿付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20%,最后5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六、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债券担保:无担保。

  二十二、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二十三、债权代理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四、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AA。

  二十五、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托管机构托管记载。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13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业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的部分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件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件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及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同意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本期债券《债券代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五、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五期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2016、2017、2018、2019、2020年每年的5月17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17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星湖大厦

  法定代表人:成晓静

  注册资金:151,900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人主要业务围绕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污水处理等展开,具有社会效益优先于经济效益、投资规模大、项目建设时间长和利润率低的特点。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主要来源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利润则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收费、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销售及租金。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189.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3.87亿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68亿元,利润总额0.70亿元,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0.63亿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9家,具体如下:

  表9-1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一览表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下设8个联营及参股公司:

  表9-2 发行人联营及参股公司一览表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发行人逐步形成了目前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为主,以污水处理、劳动服务、物流服务为辅的业务体系。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支撑,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对于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均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持续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和引导政策。总体来看,我国乃至江苏省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仍将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自1984年成立以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以“高科技现代化环保产业园区”为目标,不断完善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招商引资基础环境。发行人是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执行者和管理人,承担着不断完善招商投资环境,保持开发区核心竞争实力的重要责任。“十二五”期间,开发区将继续着力推进区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产要素供给、努力打造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交通便利、生态优美、社会和谐的宜商宜居南通南翼新城区。本次企业债券将为发行人提供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资金支持。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房地产开发

  1.保障性住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政府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关心民生、解决百姓基本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时期,国家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争取到“十二五”末,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改善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保障房建设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江苏省于2010年发布了《江苏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江苏省仍将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南通市委、市政府一贯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于近年相继发布《南通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南通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解困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市区“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等一系列政策、办法,逐步建立和规范南通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南通住房保障体系。开发区仅2011年新开工低价位商品房和农民集居区113万平方米,竣工安置92万平方米。由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发行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承载平台,“十二五”期间,开发区将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满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为目标,扩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加大保障性商品房供应,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公司保障性住房建设业务发展前景良好,但相关建设任务能否按时保质完成,解决资金来源是关键,本次债券成功融资意义重大。

  2、房地产开发

  我国商业地产市场发展总体保持稳定,和住宅市场相比,商业地产市场可以持续经营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资产价格升值和土地升值的双重利润以及商业品牌所带来的溢价。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使商业地产未来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很多大城市中服务业的繁荣推动了商业地产的发展,未来我国还会进一步加大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从而也会增加对商业地产的需求。随着国家对普通住宅市场宏观调控的加强,也为商业地产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商业地产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因此,从长期来看,商业地产未来在我国发展空间较大,存在着较多的发展机会。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在二十多年的经营中,发行人的业务领域已涉及国家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乃至南通市、江苏省的方方面面,形成了多层次多行业的经营和服务,具备了以下几方面的优势,面临着跨越发展的巨大历史机遇:

  (一)突出的区域优势

  南通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入海口北岸,是“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和“江苏沿海开发战略”两大国家战略的唯一交集城市,地理位置优越。水路方面,拥有长江岸线226公里,海岸线210公里,海岸带面积1.3万平方公里,沿海滩涂21万公顷,可建万吨级深水泊位的岸线30多公里和5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的岸线40多公里,陆路方面,随着苏通大桥、沪通铁路及沪崇启、沪崇海等过江大通道的建成,南通进一步全面融入上海一小时都市圈。南通市已全面构筑起承南启北、西进东出、江海河联运、水陆空互通的“黄金十字通道”,逐步成为江苏、长三角乃至全国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

  近年来,南通市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不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经济发展,“十一五”时期,南通工业经济进入量质并举的良性发展轨道,新型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节攀升,南通市已经由过去的轻纺城市发展成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工业重型化趋势日益明显,纺织服装、轻工食品作为传统优势产业,通过调整优化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海工船舶、化工医药等支柱产业后劲十足,电子信息产业占规模工业比重超过10%。整体而言,南通市已经逐步形成了纺织服装、海工船舶、化工医药、电子信息、轻工食品、新能源等六大支柱产业,且各支柱产业产值均于2011年突破千亿元,全市基本形成了纺织、机械、轻工、化工、电子等门类齐备、融入全国乃至世界制造业大循环的工业体系。在加快制造业发展的同时,南通市也在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利用铁路、港口、公路交通枢纽的地理优势,规划发展物流园区,加快建设长三角北翼现代物流中心。目前,南通市下辖各县(市)全部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行列。

  2011年,南通市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80.22亿元,同比增长12.1%。财政总收入951.65亿元,同比增长33.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3.69亿元,同比增长28.5%。

  发行人所在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南通市区,水路方面,开发区濒临长江,拥有430公里江海岸线,陆路方面,开发区南联沪宁苏嘉杭和沿江高速公路,通过新长铁路、宁启铁路与全国运输大动脉陇海线和京沪线相联接,地理位置优越,形成了陆海空、江海河、公铁水相配套的立体交通网络,是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流域的重要门户,也是南通经济发展的先导区、增长极,被誉为长江三角洲上一颗璀璨的“江海明珠”。

  南通开发区与国际大都市上海隔江相望,是南通市直接接受上海及海外经贸、文化、高新技术产业辐射的最前沿区域,在上海辐射作用带动下,南通开发区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快速增长,2011年,现代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纺织及造纸、粮油食品四大主导产业板块实现产值94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比例达到69.63%,按新技术、新产业分类,南通开发区新兴技术产业实现产值406.2亿元,同比增长37.3%;新兴产业实现产值265亿元,同比增长27%。

  2011年,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0亿元,同比增长17.35%;财政总收入102.60亿元,同比增长10.4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9.62亿元,同比增长19.20%。

  表10-1 南通开发区2009年-2011年财政收入

  单位:亿元

  图10-1 南通市及南通开发区区域位置图

  “十二五”时期将是南通开发区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决胜期、转型升级的加速期、持续跨越发展的黄金期和提升国家级开发区位次的赶超期。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条件和要求,“十二五”时期南通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综合经济实力、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在南通市内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的综合排名晋升至20强;成为先进产业的集聚区、科技创新的先导区、体制创新的示范区、现代化的新城区和全国一流开发区。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增幅明显超过全市平均水平,GDP按现价年均增长20%左右,到2015年达到800亿元,人均GDP超过30万元,规模工业总产值2,4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年均8亿美元以上,进出口总额累计完成200亿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累计投入超过1,500亿元,财政总收入180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0亿元。2011年,开发区实现GDP320亿元,财政总收入102.60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9.63亿元,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二)地方政府的强力支持

  发行人所在的国家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南通市唯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其发展一直得到江苏省和南通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南通开发区除享受国家级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外,江苏省政府也在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南通开发区最大的支持。南通开发区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法,最大限度地给予政策扶持。2008年底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具《关于促进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通委发[2008]6号)文件对开发区建设进行推进。南通市政府于2010年底发布的《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开发区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通政发[2010]89号)则明确指出,要视开发区为“特区”,把开发区转型升级作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坚持创新创优、一区一策、特事特办,给予开发区更多的支持、扶持,提供一流服务。开发区管委会也在资金、土地资源、项目资源、投融资管理、税收优惠等诸多方面给予发行人大力支持。

  为了支持发行人的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开发区管委会与发行人就五湖家园项目、世家花园(竹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签订了《委托建设和回购协议》(以下简称“BT协议”),开发区管委会承诺将在协议的8年存续期间内,每年向发行人就上述项目均匀支付回购款,合计33.32亿元。

  (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科学的产业布局

  1984年成立以来,开发区经过20多年的稳健发展,招商基础不断完善,投资环境日益优化,正在成为长三角地区优选的企业投资集中地。建区以来,开发区加强与世界经济的深度接轨,先后吸引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客商前来落户,累计兴办外资企业700余家,总投资超110亿美元,其中世界500强公司来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超过60家,许多企业的技术水平或单线生产能力均达到国内或国际最先进、规模最大水平。南通开发区已初步形成了现代纺织、装备制造、精细化工、食品加工、电子信息、服务外包六大产业集群。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科学的产业布局为发行人的加速发展将提供有效助推作用。

  (四)作为南通开发区的投融资平台,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作为开发区管委会的投融资平台,发行人肩负着在宏观调控和区域竞争的条件下,做好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开发和运营、资本运营、探索有效的区域开发模式的重任。发行人发挥了作为开发区资源整合及投融资平台的功能,采用企业债券、开发贷款、商业贷款、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相结合的方法,极大的支持了开发区的建设开发工作,与多家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多家银行的总行级优质客户,并于2010年成功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亿元的企业债券,体现了较强的融资能力。

  (五)多元化经营能力

  发行人作为南通开发区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和开发区建设、投资主体,业务涉及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进出口贸易、污水处理、劳动服务、物流服务等多层次、多行业,有利于规避特定行业风险和保障可持续经营能力。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模式和状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围绕国家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为主,以公共服务、服务业、物流业为辅的业务体系。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行人主要负责南通开发区内包括土地开发、市政道路、码头、供电、供水、排污、通讯等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依据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协议》通过政府回购、财政补贴等方式取得收入。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方面,发行人是南通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主体。开发区管委会先对区内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并明确建设任务,立项后交由发行人投资建设,建设资金由发行人通过贷款、自筹或其他途径解决。保障性住房自身财务目标是能够实现收支基本平衡。随着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公共项目建设投入,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土地价值和整体环境将明显提升,能为开发区带来更大的土地转让收益。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执行主体是控股子公司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市场化运营商品房及商业地产项目。

  公共服务方面,发行人主要负责开发区内污水处理及排放业务,通过污水处理费方式取得收入。服务业方面,发行人主要通过下属金桥职工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租赁和物业管理等业务,通过中介费用、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收入,此外,发行人通过下属南通金陵能达酒店有限公司、南通星湖城市酒店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取得酒店经营收入。物流业方面,发行人主要通过下属南通出口加工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货物仓储、装卸、加工整理、物流信息咨询、物流企业服务、管理等取得收入。

  2010年至2012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68,301,552.59元、1,629,340,555.03元和1,767,934,933.18元,利润总额分别为86,310,439.06 元、177,711,518.79 元和69,995,182.26元,净利润分别为71,590,493.63 元、149,412,670.24 元和63,442,102.20 元。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发行人成立以来,全力推进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涉及土地平整,修建道路、桥梁,铺设雨污水管线,建设码头、变电站、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热电厂、工业标准厂房等开发区基础设施的方方面面,为夯实招商引资基础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2009年至2011年期间,发行人从事开发区工程代建及拆迁代理收入规模分别达到13.01亿元、26.5亿元和13.71亿元。在发行人的努力下,目前开发区已基本实现了九通一平,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备了较为优越的投资环境。

  “十二五”时期,南通开发区将全面推进现代化的交通网络体系、不断完善供水、供电、供热、污水处理等配套功能,全力推进十大特色园区建设,努力打造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交通便利、生态优美、社会和谐的宜商宜居南通南翼新城。公司作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承载者,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

  2、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房地产开发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和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已经完成的项目包括“星海花园”、“春天花园”、“四海家园”等,在建项目包括为开发区投资企业职工解决住宿问题而开发建设的公租房“五湖家园”(四海家园二期)、为解决开发区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根据应保尽保原则建设的解困住房“万和家园”、新农村建设项目重点工程新开镇农民集居区“通盛花苑”,低价位商品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星怡花园二期”、“世家花园”、“海悦嘉园(小海九期)”等。

  仅2011年,发行人及旗下子公司全年共有超过50万平方米低价商品房及动迁安置房竣工并交付使用,另有近35万平方米结构封顶,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近50万平米。2012年开发区计划新建农民集居区和安置房100万平方米。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目前主要集中于商业地产项目,其中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星湖101广场”作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和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推进、实施的服务业重点项目,规划有5A级写字楼、商务酒店、外商公寓和现代风格的商业步行街,是南通第一个实现了真正意义上集休闲、娱乐、餐饮、购物、商务、办公、旅游、文化为一体的“一站式”体验消费中心,荣获中国地产金砖奖“2010年度最具魅力商业新地标”殊荣,并入选江苏省高品质城市空间示范项目,极大提升了开发区服务业发展水平,并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星湖”品牌目前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区域竞争优势突出。

  3、污水处理、劳动服务等

  发行人下属从事污水处理、劳动服务等业务的主体包括两家污水处理厂、南通环源排海有限公司、金桥职工服务有限公司等。

  污水处理方面,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负责开发区内所有工业和生活污水的处理,自动化水平较高、技术力量雄厚,有效地保护了开发区的水环境,为全区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了条件,2009年至2011年合计处理污水量达到13,614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实现100%。“十二五”期间公司将继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预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10.5万立方米/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25万立方米/日,并形成两个独立的污水处理子系统。

  金桥职工服务有限公司主要开展职业中介、劳务派遣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租赁和物业管理等业务。公司成立以来,业务不断扩大,为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的用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保障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为开发区企业外来员工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四、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今后几年内,发行人将紧密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南通市、开发区“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更高的定位,更高的目标,更高的要求来谋划发展,不断提升三项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执行能力),提高五项业务能力(融资能力、投资管理能力、项目运营能力、资产经营能力、资源运作能力),对所有项目实行制度化管理,建立重大项目责任追究制,努力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运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利用目前现有投资企业资源,按行业、按保值增值能力重组整合成若干个由公司控股的龙头企业,建立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服务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有效的国有资本管理、监督和运营机制,切实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发展活力;三是以市场为导向构建相对完备的产业体系,推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壮大自身综合实力。

  发行人将继续承担开发区内土地综合开发的重要职能,按照低成本、高效率的要求,大力推进土地前期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配套功能,进一步提升南通开发区的投资硬环境,为项目进区落地提供最佳条件。房地产业务将以星湖置业为领头企业,加大资本投入、壮大企业规模,确保在房地产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地位,进一步提升“星湖”品牌的影响力。同时,大力发展公共服务业务,推进污水处理及排放等环境保护业务的开展,并积极拓展劳务中介、劳务输出,切实为企业和就业者提供优质服务,在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的同时,创造出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投资者在阅读发行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查阅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10年至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S(2013)E3055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表11-1 2010-2012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简介

  截至2012年末,发行人总资产189.33亿元,净资产63.87亿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01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68亿元,利润总额0.70亿元,净利润0.63亿元。

  发行人2010年至2012年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68,301,552.59元、1,629,340,555.03元和1,767,934,933.18元,分别实现净利润71,590,493.63元、149,412,670.24元和63,442,102.20元。

  2010年至201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分别为3,058,133,313.02元、3,608,017,414.30元和4,678,897,152.1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8,397,571.46元、1,232,374,410.22元和-1,030,168,786.69元。

  三、发行人经审计的2010年、2011年、2012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二)。

  四、发行人经审计的2010年、2011年、2012年合并利润表(见附表三)。

  五、发行人经审计的2010年、2011年、2012年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四)。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已发行未兑付的债券为“2010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0通经开债”),发行日期为2010年12月8日,规模10亿元,期限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6.26%。

  除上述债券外,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8亿元,拟全部用于万和家园项目、五湖家园项目、世家花园(竹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保障性住房项目,上述项目预计总投资合计27.3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13-1 募集资金用途表

  单位:亿元

  (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表13-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表

  (三)项目基本情况

  1.万和家园项目:

  本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相关工作。

  本项目位于南通开发区瑞兴北路以北、兴润花园东侧,振兴东路以南。总占地面积66,8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450平方米,由17幢住宅楼和配套的2幢商业、公建楼及地下车库、人防组成。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5.38亿元,拟用募集资金2.2亿元。

  本项目投资资金回收主要来源于项目房屋销售收入。根据南通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开发区解困(限价)房屋销售价格的通知》(通价服[2011]91号),项目住宅销售市场指导价格为5,600元/平方米,项目17幢住宅楼建筑面积合计11.376万平方米,预计销售收入总额为6.37亿元,能够覆盖项目投资总额及相关融资利息支出。综合而言,本项目无法收回投资的风险较小,具备经济可行性。

  本项目同时具有显著的外部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能够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区内土地的升值。同时,本项目有利于改善开发区内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

  本项目于2011年11月10日开工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截至2012年11月底已完成人防、住宅结构施工等工作,已完成投资2.89亿元。

  2.五湖家园项目:

  本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相关工作。

  本项目位于南通开发区宏兴北路以北、新开北路西侧,富民港河东侧。总占地面积45,938.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086平方米,由7幢人才公寓楼和配套的1幢商业楼、1幢公建楼组成。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8亿元,拟用募集资金2.4亿元。

  本项目运营模式采取发行人先行投资建设,再由南通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回购的建设-移交(BT)模式。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发行人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项目建成后移交给南通开发区管委会,南通开发区管委会以政府回购的方式向发行人分期支付“BT项目回购款”。2012年3月,发行人已与南通开发区管委会就本项目签订了《五湖家园项目委托建设和回购协议》,根据《五湖家园项目委托建设和回购协议》约定,南通开发区管委会自2012年起分8年共计安排资金8.12亿元(其中包括:本项目总投资额5.8亿元,根据年投资收益率5%计算的发行人投资收益2.32亿元)均匀支付给发行人用于本项目回购,即在协议存续期内由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每年平均向发行人支付1.015亿元。

  本项目具有显著的外部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能够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区内土地的升值。同时,本项目有利于改善开发区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环境,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

  本项目于2011年12月1日开工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截至2012年11月底,7幢24层公寓式住宅的主体结构工程已封顶,目前正在进行构架层施工,已完成投资2.2亿元。

  3.世家花园(竹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本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相关工作。

  本项目位于南通开发区新城中心区东部,南靠振兴东路南,北至长洞横河,东临沈海高速辅道,西接规划经三路,项目总建筑面积746,708平方米,安置房总套数5,488套,项目建设期预计2年,总投资预计16.2亿元,拟用募集资金3.4亿元。

  本项目运营模式采取发行人先行投资建设,再由南通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回购的建设-移交(BT)模式。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发行人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项目建成后移交给南通开发区管委会,南通开发区管委会以政府回购的方式向发行人分期支付“BT项目回购款”。2012年3月,发行人已与南通开发区管委会就本项目签订了《世家花园(竹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建设和回购协议》,根据《世家花园(竹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建设和回购协议》约定,南通开发区管委会自2012年起分8年共计安排资金25.2亿元(其中包括:本项目总投资额18亿元,根据年投资收益率5%计算的发行人投资收益7.2亿元)均匀支付给发行人用于本项目回购,即在协议存续期内由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每年平均向发行人支付3.15亿元。

  本项目同时具有显著的外部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能够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区内土地的升值。同时,本项目有利于改善开发区棚户区住房困难居民的居住环境,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

  本项目已于2012年3月正式开工,项目进展顺利,截至2012年11月底,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取得全部施工许可证,已完成投资2.2亿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规范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将实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在监管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或子公司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同时,发行人将设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划付,实行专户存储。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财务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成功后,发行人将按照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债资金,履行到期还本付息义务。同时,发行人制定了严密的偿债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偿债保证措施,发行人认为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足以满足本期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的需求。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发行人将设立专项偿债基金及专项偿债基金账户,偿债基金的资金来源于发行人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现金流等。

  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发行人将切实保障偿债基金按时、足额提取,确实因经营问题而导致资金不能足额到户时,发行人将在第一时间向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披露,与债权代理人及时沟通。发行人应阐释资金不能足额到户的原因,并就相关补救事宜与债券持有人协商一致;在与债券持有人就补救事宜达成一致后,发行人应严格依照协商达成的约定,履行偿债基金的补提措施。

  当项目收益及经营盈余无法足额提取偿债基金时,发行人将通过出售短期投资和票据、使用银行贷款、出售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出售长期投资或固定资产以获得足额资金来弥补差额;募集资金专项偿债基金账户未能完全补足前,不能向股东提出利润分配相关提案;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暂缓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主要责任人负连带责任,不得在事中调离所在岗位;在约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二、偿债保证措施

  (一)发行人稳健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是本期债券按期足额偿还的基本保证

  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污水处理、劳动服务等业务虽然盈利水平不高,但由于业务规模大、政府财政保障力度强,能够为公司提供规模可观、稳定可预期的收入和现金流入,足以保障本期债券按期足额偿还。

  2010年至2012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68,301,552.59元、1,629,340,555.03元和1,767,934,933.18元,利润总额分别为86,310,439.06元、177,711,518.79元和69,995,182.26元,净利润分别为71,590,493.63元、149,412,670.24元和63,442,102.20元 。

  (二)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有效缓解了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压力

  本期债券为7年期,采用提前还款方式,自债券发行后第3年起,即2016年至2020年,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与此对应,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最后5年,由于部分本金提前

  发行人/公司

  指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本期债券

  指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2013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业债券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东海证券/簿记管理人

  指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建档

  承销团

  指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组织

  承销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流通签订的《2013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业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3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业债券承销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和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登记机构/债券托管机构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持有人

  指

  持有2013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业债券的投资者

  监管银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年度兑付款项

  指

  本期债券应支付的到期本金及利息之和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控股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6,554

  100%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

  10,225

  100%

  南通金陵能达酒店有限公司

  6,800

  100%

  南通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960

  100%

  南通市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3,000

  100%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2,000

  90%

  南通新通海沙置地有限公司

  10,000

  100%

  南通出口加工区物流有限公司

  3,000

  100%

  南通星湖城市酒店有限公司

  500

  100%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南通开发区惠民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11,199

  7.14%

  南通高胜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5,000

  0.0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88,560

  0.01%。

  南通三喜服装有限公司

  400

  10%

  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

  50,000

  39%

  南通金桥资管经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20%

  江苏星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

  50%

  项目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财政总收入

  50.81

  92.86

  102.60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17.96

  24.85

  29.63

  项 目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资产总计

  18,932,501,791.09

  14,110,881,290.62

  14,090,767,276.00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

  16,753,542,573.19

  11,956,461,151.42

  11,581,129,155.93

  负债总计

  12,539,119,668.41

  7,759,798,571.30

  8,528,108,759.97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8,262,964,868.41

  2,961,866,171.30

  2,462,220,150.18

  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总计

  6,393,382,122.68

  6,351,082,719.32

  5,562,658,516.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计

  6,386,969,418.82

  6,344,067,316.62

  5,556,367,096.71

  主营业务收入

  1,767,934,933.18

  1,629,340,555.03

  2,968,301,552.59

  利润总额

  69,995,182.26

  177,711,518.79

  86,310,439.06

  净利润

  63,442,102.20

  149,412,670.24

  71,590,493.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0,168,786.69

  1,232,374,410.22

  -408,397,571.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4,894,075.24

  -288,576,403.82

  -810,820,704.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9,149,384.48

  -747,232,430.06

  1,405,793,357.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5,913,477.45

  196,565,576.34

  187,178,118.58

  募集资金投向

  项目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

  拟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

  万和家园项目

  5.38

  2.2

  40.89%

  五湖家园项目

  5.8

  2.4

  41.38%

  世家花园(竹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16.2

  3.4

  20.99%

  合计

  27.38

  8

  29.22%

  序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批准文号

  一

  万和家园项目

  1

  《关于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万和家园项目的核准通知》

  通开发管(2011)498号

  2

  《关于同意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开解困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

  通开发投(2011)2号

  3

  万和家园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

  通开国用(2011)第0302035号

  4

  《关于<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开解困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开发环复(表)2011085号

  二

  五湖家园项目

  5

  《关于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五湖家园项目的核准通知》

  通开发管(2011)348号

  6

  五湖家园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

  通开国用(2011)第0302026号

  7

  《关于<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五湖家园(四海家园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开发环复(表)201108号

  8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1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108号

  三

  世家花园(竹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9

  《关于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世家花园(竹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核准通知》

  通开发管(2012)126号

  10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建设世家花园(竹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

  通开发环复(书)2012040号

  11

  世家花园(竹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通开国用(2012)0304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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