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5月9日签署命令,对四川省公安机关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如生命,全力投入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予以通令嘉奖。
嘉奖令指出,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四川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公安现役官兵,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公安部协调指挥下,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如生命,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临危不惧、勇往直前,舍生忘死、顽强拼搏,第一时间投入抗震救灾斗争,争分夺秒搜救被困群众,竭尽全力转移受伤人员,千方百计安置受灾群众。
嘉奖令还指出,四川省公安机关全体参战单位和民警紧紧依靠和发动群众,大力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积极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强化受灾群众安置点等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全力以赴做好灾区保平安、保畅通、保稳定各项工作,为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保护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希望四川省公安机关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继续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和维护灾区稳定各项工作,努力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作出更大的贡献。来源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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