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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加入日期:2013-5-11 3:58:19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5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长盛上证市值百强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00006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5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3]125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3年4月3日

  至 2013年5月8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3年5月1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94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08,394,736.3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101,713.98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308,394,736.32
利息结转的份额101,713.98
合计308,496,450.3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9,914.6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32%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3年5月10日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1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