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接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31000601),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复审合格企业。发证时间为2012年11月18日,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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