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曾雯璐 ○编辑 叶苗
对于此前上海证监局对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系列产品下发核查函一事,海通证券日前有了官方回应。
昨日晚间,海通证券发布公告称,2013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主要内容为:“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发行的‘一海通财’系列产品系现行监管规则未予明确的创新型产品,但你公司未按照《证券公司业务(产品)创新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履行创新产品方案报送义务。”
针对决定提出的问题,海通证券表示高度重视,于第一时间积极组织整改,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和处分,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继续推进创新业务发展,同时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严格履行报送义务。
(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