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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232000908), 认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发证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2012年-2014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和业绩预计。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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