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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举牌不报并短线交易 盛路通信追缴违规收益

加入日期:2013-3-8 6:47:40

  ⊙记者 吴正懿 ○见习编辑 华笑丛

  触碰举牌红线瞒而不报,出货心切又构成短线交易。盛路通信今日公告,自然人马汉文增持公司不慎举牌,随后全部抛售又构份达到5%时,没有及时向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也未通知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 信息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买入盛路通信股份;同时,马汉文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述交易行为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从成短线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其所获收益将上缴公司。

  3月7日,盛路通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汉文近期违规交易股票,既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又构成了短线交易。据披露,1月18日以来,马汉文以竞价交易方式持续增持盛路通信股票。截至2013年3月1日,马汉文持有盛路通信671.59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7%;2013年3月4日,马汉文又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45831股,但同日又卖出671.0957万股;3月5日,马汉文将所持的盛路通信剩余股票全部卖出。

  马汉文的上述交易构成双重违规。在买入盛路通信的股公告看,马汉文今年一季度加仓幅度较为明显,致使其在3月1日触碰举牌红线。从常理推测,其构成举牌应该是失误操作所致。尔后,或许是因为知晓了自己的违规行为,马汉文在第二个交易日(3月4日)将大部分股票抛售。据资料,3月4日,盛路股份二级市场累计交易1146万股,马汉文一人的交易数量竟占当日总成交数量的58%。次日,马汉文便彻底清空了盛路通信股票。

  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对马汉文的上述证券账户采取了限制性交易措施。另据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构成短线交易,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盛路通信表示,公司董事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缴马汉文的违规收益。

  由于马汉文的持股时间较长,投资成本难以估算,尚难判断其所获收益的数额。不过,马汉文大举抛售股票的前两个交易日,盛路股份涨幅超过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