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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加入日期:2013-3-8 2:57: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3月29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拟召开会议情况介绍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21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表决方式:

  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关于续聘审计机构议案

  议案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3年3月21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嘉宾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会议地点、费用:

  会议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4500

  电话:0753-3338549

  传真:0753-3338549

  联系人:张东霞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日期:

  2013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382明珠投票7A股股东

  (二)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三)表决议案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特别提示: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99.00
1议案1: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1.00
2议案2:关于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0
3议案3:关于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00
4议案4: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00
5议案5: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
6议案6:关于续聘审计机构议案6.00
7议案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议案7.00

  (四)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7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7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7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在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五)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21日收市后,持有“广东明珠”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82买入99.00元1股

  2、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2012年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82买入1.00元1股

  3、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82买入1.00元2股

  4、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82买入1.00元3股

  (六)投票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

  2、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3、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5、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