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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传言多 银行未收二套房贷调整通知

加入日期:2013-3-4 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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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个税并非楼市调控新规 未来执行将更严
  新出炉的房地产调控“国五条”细则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个人转让房产所得征收20%个税的要求。据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个人转让房产所得按20%计征个税并非新规定,此次发文更多的是针对此前个人转让房产中,通过核定征收出现的漏税现象,进行重申完善。未来相关规定将更加严格执行。
  实际上,上述规定更多的还是出于加强个税监管的工作范畴。据了解,此前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下发后,目前再分配环节的各项税收改革工作都正加快推进,其中特别是针对控高环节的几项举措,如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完善二手房交易征税和开征遗产税,近期均有明显进展。
  专业人士表示,2011年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已有规定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个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新规定更多是对现有政策的重申和完善。
  记者了解到,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此前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于上述规定进行了补充。该《通知》称,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通知》表示,具体比例由省级地税局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地税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的1%-3%幅度内确定。对此中翰税务合伙人王骏表示,目前大多数地区对于上述情形都会选择按1%核定税额。
  据王骏介绍,1%的额定征税率相当于进行住房转让时,转让成本(包括房产原始买入价、税金、合理费用等)占转让价格95%时,按20%计征个人所得的征税额。而据了解,若实际转让成本占售价的比重低于95%或销售利润高于5%,即使不满足核定征收的条件,许多地区往往都会选择按售价1%核定征收,而非按所得20%征收。因此,目前在个人转让房产的个税征管上存在巨大漏洞。
  对此,此次“国五条”细则对于此前的规定进行了重申,要求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都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有地方税务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实际上早在2012年许多地区都已经开展了加强二手房评估工作,就是为了今年整顿二手房交易市场税收环节做准备。因此,虽然20%的个税并不是一个新规定,但专业人士表示,未来严格执行20%计征房产转让所得个税后,将能有效降低大量不合法的核定征收现象,还是能够对二手房交易市场税收环节,发挥明显税收整顿作用。(.上.证)

 

  二手房税震或致市场速冻 两会场内外激辩楼市调控新策
  一味及时的“退烧药”,但又如何减少副作用?
  3月1日公布的新“国五条”细则明确了转让二手房征收20%个税等刺激市场神经的条款。多位学者和机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了上述评价。
  全国两会开幕,楼市这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再度应景升温。一些政协委员在肯定中央调控楼市决心的同时表示,20%个税征收的效果还要拭目以待,未来地方细则是一大决定因素。亦有全国人大代表称,房价问题并非个税能解决,如果最终买单者还是购房人,就难免伤及无辜。
  短时可预期的局面是:业主持房待售,买家将持币观望。因此有市场机构分析,在二手房市场即将陷入冰点之时,新房市场恐受拖累。这一观点与此前一些业内人士判断的“新房价格或被推高”形成分化。
  法理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其中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这一条款并非新政也无法理争议。1994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就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说的财产就包括房产。
  而按照之前的政策口径,20%的应税额是差价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曾明确,需要纳税的是出售房产的收入扣除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后(包括卖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装修费等)的净收入。2006年8月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重申了上述政策,但当时亦明确,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
  房屋原值难以确认怎么办?2009年国税总局明确,转让普通住房以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税额,非普通住房为2%。这一针对总价核定征收的方式为各地留有自主裁量的余地,也为市场普遍采用。
  对于此次调控重申征收卖房个税的政策,多位从事一线房地产业务的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出对市场的看空。
  比如深圳,自去年11月以来,当地二手房市场挂牌均价已经出现连续12周上涨,但这种势头如今可能会戛然而止。本报记者在中原地产和世华地产的多个门店发现,由于担忧税费转嫁导致成本提高,客户访问量出现增加。
  但由于地方贯彻楼市调控新政的细则仍未出台,目前深圳二手房市场的挂牌业主和购房者多数处于观望状态。
  中原地产华南区总裁李耀智告诉本报记者,如果真按照转让所得差价的20%计征个税,将会对二手房成交量带来“沉重打击”。
  中联地产二手房研究院总经理肖小平也向本报表示,新政无疑会对近几个月出现的楼市反弹苗头进行遏制。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统计,2月份深圳二手房样本均价19905元,同比涨幅16.17%。北京、上海和广州的两项指标分别为36130元、21.1%,33377元、14.4%,19905元、16.23%。
  一二手房“捆绑”预期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预计,新政加之交易环节的税率上提,业主将持房待售,买家将持币观望,二手市场短期成交量将陷入冰点。
  由于交易税费增加而引发市场急转直下,在深圳已有先例。2011年7月,深圳开始实施的按照评估价格征税使二手房成交一度暴跌。其他实施存量房按照评估价格征税的南昌、大庆、长沙、成都、芜湖、厦门等城市,亦无一例外地出现成交量随之大跌的局面。
  相比住房交易合同价,按照评估价格征税可以避免“阴阳合同”对真实价格的隐瞒,同时也会增加二手房的税费成本。
  经济学家华生即表示,新“国五条”是正确方向的第一步,逻辑上的第一步是废“阴阳合同”。
  李耀智分析,如果按照转让所得收益的20%计征个税,其带来的交易成本增加幅度将更加明显,尤其是原购入价格较低的房屋。
  市场的另一个担忧是,20%的个税会转嫁到房价之中,从而引发新一轮房价上涨。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转嫁与否,取决于市场的强弱,弱市中,不易转嫁。交易环节的税,一般会传递到售价上,实质上由交易双方共担。
  部分购房者是否会被迫回归一手房市场,并引发新房价格再次快速上涨?业内不无这样的预期。
  不过,深圳一家大型上市房企高管向本报表示,房价在根本上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影响房价的长期因素仍是市场供需。
  该高管直言,无论是二手房,还是一手房,通常都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此前深圳存量房按照评估价格征税政策实施后,一、二手房市场均陷入僵局。深圳二手房成交量在2011年第四季度跌至2008年以后的低谷;一手房成交在当年11月份亦创年度最低。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称,根据过往税收方面的政策经验,征收10%以上的高额税率即刻会导致市场成交量减少一半。在此次政策落实的头3个月内,一二手市场合计的交易量至少要跌50%。
  其预期,如果买卖双方观望和僵持时间超过半年,房价则开始下行。其间,开发商为了抢客,将先于二手市场降价,一手房价下降幅度和速度将大于和快于二手房价。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预计,房价最快将在2013年5月开始下行。
  调控之辨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则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要坚持税收法定主义,“税收调控经济是次要功能,主要功能仍是组织收入,再分配。”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对本报记者表示,房地产调控的方向越来越准确,但瞄准得还可以再精确一点。
  张泓铭称,20%个税征收这项原意是为了抑制投机性购房的税收政策,需要避免误伤百姓的改善型需求。
  他分析,从需求角度进行调控没有问题,但需要精准分析三类需求,采取不同措施,比如,对于自住需求,就应该从支持变为鼓励,鼓励的举措可以是第一套房契税全免,第二套房契税减半,还可以进一步提供贷款贴息等。
  对于“无住需求”,也就是投机性购买,他认为,目前采取的政策是限购,而从长远角度来看,要改成经济性手段,也就是惩罚性的税收。
  对于“十年九调控,房价越调越高”的说法,张泓铭称,这句话值得商榷,如果没有调控,房价还要高得多。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此次税收政策的重申,新华社援引税收专家的话称,若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应不在此规定之列。 (.第.一.财.经.日.报 .黄.树.辉 .张.静 .胥.会.云)

 

  二手房征20% 个税在东莞证明没效果?
  至少对东莞而言,“国五条”细则中,计征二手房转让差价20%的个税并非新政,因此暂无实质性影响。据悉,五年前,东莞已按此政策执行。但计征20%的税费前,卖房差额中扣除了中介费、装修费、银行利息等合理税费。中介称该政策曾导致二手房交易短暂萎缩,但很快恢复,楼市未受到影响,税费的上调最终都转嫁到买方身上,“就是大家买房掏的钱都多了。”
  “就是大家买房掏的钱都多了”
  据媒体报道,东莞2007年新政执行后不久,东莞二手房交易市场曾遭遇一轮低潮。中介称,主要是税费增加,二手房房价上涨,导致二手房交易短暂萎缩。但“从长远看,该买的还是得买,该交的税费还是得交”。因此,东莞二手房交易很快恢复,楼市未受到影响,“就是大家买房掏的钱都多了。”
  而南都记者从多个二手房中介处获悉,本次“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咨询电话增多,但未见购房者抢闸入市。启富置业总经理助理林晶介绍,因为税费的上调最终都转嫁到买方身上,所以慌的都是买家。
  瑞峰置业副总经理姚丽军分析称,从长远看,税费调整对楼市的影响不大,但直接增加购房者的负担。另外,此次“国五条”细则中,有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条款。据业界监测,目前东莞购房者中,投资、改善型住房需求、刚性需求三者的比重约为10%、30%、60%。如果东莞收紧二套房贷,那有改善住房需求的购房者将直接遭到打压。
  应关注能否减免“合理税费”
  据悉,2007年起,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已按20%征收。
  不过,东莞计征二手房交易个税的计算方式是:(房屋交易总价-房屋原价-合理税费)×20%。如以一套2007年购入(一手房均价)的80房子,到2012年出让(住房均价)为例计算,按照差价20%计征的应缴个税为31997.9元;如按总价的1%计征的应缴个税为6616.8元。两种方式,个税缴交额相差超过2万元。
  有住房中介表示,通常卖家是实收房款,个税是由买家负担。但就算按20%缴交个税,方案也可以“做平”。如通过合理税费,提交购买一手房时的契税、装修费、供房利息等发票或证明文件,可明显降低差额。最终如未产生差额,个税应缴额就为“0”。
  启富置业总经理助理林晶从事二手房交易10余年。据其称,本轮调整,购房者更应关心的是,如东莞严格执行“国五条”,落地制定地方细则,那原本能够减免的“合理税费”一项,包括银行利息、装修费用、中介费等,是不是依旧还能够减免?(.南.方.都.市.报 .陈.淑.仪 .陈.焓)

 

  20%二手房交易个税两种房影响最大
  3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等措施。京、沪等一线城市部分购房者为避免多交税款,开始加紧签约。记者昨日从成都多家房产交易中介获悉,这一新政的确对成都房产买卖双方影响很大,不过,现在受理的二手房交易所涉的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原有政策交付。
  美联物业成都分公司总经理杨小华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的二手房交易个税是刚出炉的“国五条”中最引人关注的,有两类房产受其影响最大。一类是2012年7月1日前交易的商品房,这一时点的交易价格从指导价向评估价转化,在那之后如果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就需要依照接近市场价评估价来核定税费。而之前,买卖双方按照指导价交易备案的价格偏低,20%的二手房交易个税一旦实施,其中就凸显了很大的差额。另一类是早些年购买的商品房,其中较大的增值空间会导致较高的个税。
  记者了解到,按差额20%计征所得税的做法并非“新规”。此前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征办法:差价的20%或总价的1%~2%(1%针对普通住宅,2%针对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可以从低选择。对于房价涨幅很快的房源,无疑是按照总价为基准计算相对划算。
  新政实施后买卖双方到底谁来承担这部分税负呢?一位房产中介的客户经理表示,卖方如果急于出手,这20%税不会转嫁到买家身上,“对卖家来说利润空间少了”。和一线城市相比,成都有大量的新盘,新盘是成都房产交易的主体,受今后20%的交易个税影响,成都二手房的预期购买者有部分人会将目光转向新房。
  声音
  “成都近期不会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昨日,成都几家银行房贷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成都不属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记者了解到,银行所说的“不会提高”指的是“下限”,即二套房贷款执行的首付成数为购房总价的6成,贷款利率在国家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至少上浮10%,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的银行曾经针对一些按揭购房者上浮了30%。
  据了解,成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去年连续11个月负增长调整,今年出现上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价格上涨的有51个,同比价格上涨的有36个,成都在涨幅榜上居后。(.成.都.晚.报 .刘.畅)

 

  如何减少个税如何避税,传言很多
  【记者观察】
  如何减少个税如何避税,传言很多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业内人士和市民都在讨论这20%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何执行,特别是其中的交易差额如何计算。
  20%个税该减去装修费贷款利息
  事实上,按差额20%计征所得税的做法并非新规。此前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征办法:差价的20%或总价的1%~2%(1%针对普通住宅,2%针对非普通住宅)。据业内人士透露,按照国税总局2005年发布的通知要求,按差额20%计个税,是对其转让净所得额征税。也就是房产收入现值中,要减去房产原值、合理费用、转让税费等费用后的净所得额,并不仅仅是现值减去原值。而其中合理费用是指: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贷款手续费、公证费等。“因为不仅要提供税务认可的正式发票和正式凭据,而且征税基准的核算比较复杂。所以在实际执行中,一直是按总价的1%-2%征收个税,未按差额的20%征收。”该业内人士坦言,这个规定仍需要各地细则出台才能执行下去。
  为避税卖房也要离婚了?
  据新华社报道,有税收专家表示,若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应不在上述通知的规定之列。一种不缴税的方法因此流传,“满5年的房子,房东准备卖出的时候,先假离婚,产证上减少一个人名,把一套房子做成满5年唯一,然后再卖房,就可以避税。”而这种办法似乎很有市场,在咨询台前,就有不少市民拿着申请产证增减人员的申请表咨询产证减人的做法。
  因为限购政策,一些夫妻为了买房要离婚,现在为了避税,卖房可能也要离婚了。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此次新政的确保留这个免征个税的口子,那么离婚数增加的可能性较大。“很多家庭,夫妻双方名下各有一套甚至更多房产,那么在卖房时,如果符合这个免征的条件,为了节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去民政部门离婚还是很有可能的。”近年来,由于限购令的规定,一些人在买房之前去办理离婚。而上述假设如果成立,假离婚数量势必进一步增加。(.I.时.代)

 

  楼市调控超预期 地产股短期将承压
  2月下旬“国五条”出台,当时市场对其的解读是调控政策不会再度趋严,因此上周三周四地产股普遍反弹,上周五大盘回调,一些龙头地产股也有所走弱,仅部分二三线地产股继续活跃。
  2月下旬“国五条”出台,当时市场对其的解读是调控政策不会再度趋严,因此上周三周四地产股普遍反弹,上周五大盘回调,一些龙头地产股也有所走弱,仅部分二三线地产股继续活跃。而上周五晚间出来的“国五条”细则显示,本次的调控力度并不像此前预期的那样维持原状,而是进一步趋严,分析人士认为,地产股短期将承受一定压力,但炒房资金受到抑制,对股市反而是长期利好。
  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锋锐表示,限购从严对二三线城市的影响大过一线城市;提高二手房的个调税,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供需矛盾,但也掐断了改善性需求的资金来源;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真正打击了改善性需求,惟打击力度还要看各地方的细则。
  北大房地产发展研究基金中心副主任博士杜猛评价“国五条”细则将带来10个方面的影响,其中会导致一手商品房供给矛盾加速,对二手房供给关系则有所调整,中小房企将遭受沉重打击,有利于房企500强进一步做大。他还认为,楼市进一步分化带来市场结构的深度调整,从长期看是利好,对股市房地产板块长期看也是利好。(.现.代.快.报)

 

  地产股利空出尽?
  上周五,国五条细则发布,内容包括限购审查进一步从严、二手房个人所得税从严按照差额20%征收等政策。
  该消息对地产股是利空还是利空出尽?机构、券商、股评家及散户说法不一。有券商认为,国五条细则属于靴子落定,房地产块板有望在利空出尽后带动A股上扬。一些门户网站甚至打出了“利好股市”的大红标题。
  二手房交易或先扬后抑
  近两天,重庆晚报记者从多家二手房中介机构了解到,买卖房者咨询量暴增,问题主要集中在询问“卖自家房今后缴多少税”等。已经签订合同或者马上要签合同的买卖双方,几乎成了热锅上蚂蚁,催促尽快过户,避免执行新政后多缴税。
  来自外地的消息也是如此。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介绍,目前北京至少有几千套二手房源处于已经谈好、但没有过户的阶段,中介公司正在重点处理这批业务。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说,随着各城市细则的陆续出台,各地二手房市场交易或先扬后抑,陷入低谷期。
  新房市场或率先回升
  重庆晚报记者在照母山等地采访多个楼盘发现,一些预定月初新开的楼盘已表示按兵不动,静待地方实施细则出台,“我们不会马上打折促销,即使市场变差,房产降价让利也得等到至少半年以后。”
  “国五条细则对房地产开发商是天大利好。”近两天,股吧等多个论坛展开热烈讨论。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受限后,需求将转移到一手市场。原来预备进入实体楼市的大资金也将纷纷拥入股市,主要是地产板块。再从市场规律看,越调整的产业越有前景,越扶持的行业反而不该长期看好。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也认为,国五条细则主要目的是稳定房价走势,不会对房地产板块构成利空。
  有券商分析,刚需贷款比例越小,开发商到手的现金越多,可以直接变现。开发商回笼资金加快,鼓足干劲重新拿地。百姓手里的钱走投无路,被动存入银行。银行蓄钱越多,于是竞争抢着贷款给开发商。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随着各地细则陆续出台,新房市场或将领先于二手房市场率先回升。随着各地细则的执行,新房市场由于转让环节税收较少的优势将得以体现,部分购房者将再次回归新房市场,带动新房市场交易量上升。
  应重点关注龙头股
  上周三四两天,万科等地产股连续大涨。业内认为,原来之一是万科A公布了远超市场预期的靓丽业绩,原来之二不排除先知先觉者获悉国五条细则重拳出击二手房市场投资投机行为,对以开发新房为主的房地产公司并没有形成实质性利空。
  北大房地产发展研究基金中心副主任博士杜猛评价,国五条细则有利于房企500强进一步做大做强,对龙头企业形成长期利好。
  广州万隆认为,调控房地产泡沫是为了更加长远的城镇化进程,而房地产市场重归理性也将驱使部分资源到其他相关行业,反而更利于实现理顺产业结构。因此,房地产行业的调控越严厉,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利于其他结构类题材的炒作。万科A保利地产金地集团招商地产等龙头股应重点关注。
  截至2月28日已经发布业绩预告或快报的70家房企来看,一线龙头个股中招商地产首开股份和华侨城2012年销售增幅较大,二、三线代表中则有滨江集团华夏幸福等增幅较大。光大证券认,在新一届政府2020年经济翻番的目标以及经济转型目标下,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空间并不大,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中央政府在房地产问题上保持相对宽容的态度,所以仍给予房地产行业买入评级,主要推荐龙头地产公司。
  今天可能跌绿一片
  看空者认为,国五条细则对房地产个股形成重大利空。即使利好龙头企业,但也利空为数众多的中小房地产企业。而且,由于持利空出尽是利好观点者不少,机构主力反而趁机做空。
  广州万隆表示,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部分机构规避房地产行业,从而导致市场出现阶段性下挫。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国五条细则对房地产行业是个大利空,预测今天地产股可能跌成一片。华泰证券认为,国五条细则对主业根植于二三线城市住宅项目的房企影响会大些。
  申银万国提醒,投资者可耐心等待房产税扩大试点具体方案公布以及可能的房贷进一步收紧。
  注意2月房价数据
  业内认为,两会后,地方与部委将配套出台更具针对性的调控措施,投资者需密切关注调控政策定调对楼市情绪稳定效果如何,即楼市成交量价走势以及地方与部委出台的具体配套调控细则。
  展望后市,如果2月份经济数据显示房价明显上涨,那么两会期间或结束后,很可能出台更严厉调控措施。 (.重.庆.晚.报 .陈.富.勇)

 

  郑眼看盘:楼市利空恐有限 A股强势暂维持
  上周五A股走势震荡,沪综指下跌0.26%报2359.51点,深综指涨1.13%报977.36点。盘面看,绝大多数个股上涨,沪综指跌主要是因为金融类股全线走弱。
  新公布的2月PMI制造业指数弱于预期,为周期类股带来些压力,煤炭股、有色金属等品种下跌。不过,有人认为春节因素导致该数据较弱,所以市场忧虑有所降低。
  收盘后传来重磅消息,上周五傍晚中国政府网公布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这显然是“国五条”的细化,从措辞和实质性内容看,该通知较市场预期严厉,其中有一条是对售楼方征20%所得税,被新华社评为调控十年“最犀利狠招”。
  笔者认为严厉程度超出预期很正常,这些年楼市调控政策有许多,但房价严重超常人购买力的恶劣现象有增无减,打击了市场信心。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不痛不痒的招术肯定无人理睬,所以也只能出重拳了。
  不过,楼市调控的关键点还是在持有环节上。如果持有多套房产的代价很大,人们即使是出于趋利目的,也会抛售多占的房产,因这种情况下“房子的投资功能”即大为缩窄,只剩下“居住”功能。
  本周市场炒作的关注点有二:上述楼市调控实施细则,“两会 ”题材。
  从楼市调控动向看,虽然措施严厉,但相关地产股极可能不跌反涨,所以调控政策对相关权重股的影响暂不会很大,市场会很快消化其短期冲击。
  在“两会”题材方面,环保类股或许会受到优先炒作,城镇化题材所获得的炒作或许较为有限,因城镇化概念固然不错,但具体实施起来可能有意想不到的问题。
  整体而言,上述两个因素是偏多的,即便是楼市调控也属偏多消息。不过,本周为“两会”利好兑现期,就A股素有秉性来看,也不排除部分主力逢利好兑现的可能,故操作上不建议追涨。
  利空消息也有,除PMI指标弱外,余下主要是美元于上周稍后大幅走强。美元这次走强并非因自身因素,更多是因为欧元区、英国 、日本等经济弱势造成。据上周五数据,欧元区失业率创出新高,欧元闻讯大跌并间接推升美元。
  美元走强对A股构成压力,尤其是对主流的金融类股,因为当美元走强时,国际热钱流入兴趣通常会降。另外,美元走强如果是因为对手货币疲弱而非美国自身经济趋强,对新兴市场的利空压力更大,因在这种情况下A股中权重的资源类股承压,且外贸相关股也会受到压力。
  笔者认为A股很难持续上涨,多半呈偏平衡的震荡格局。投资者应结合众多新消息进行结构调仓,争取在股指没大表现情况下获些小利。当前消息不利于资源类股,兑现的资金或可转向弱周期股,也可索性退出观望。(.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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